珠海7月1日以后电动自行车上路罚款50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10:00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珠海首开全国立法“禁车”先河。珠海人大刚刚立法,7月1日以后,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违反者罚款500元! 新《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外地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珠海。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交管部门可以先扣车,再处以500元的罚款;如果车主逾期不交罚款,没收的电动自行车即予销毁。《广州日报》供稿记者王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