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私家车也应索要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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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09:15 北京青年报 | |||||||||
一起贪污案暴露汽车修理行业三大问题检察官建议 本报讯 近期,朝阳区检察院立案侦查了一起犯罪嫌疑人利用更改修车客户施工单和完工结账明细表的手段涉嫌贪污修车款的案件。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案暴露了目前本市汽车修理行业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首先是汽车修理企业对维修收费不透明。很多汽车修理企业对汽车维修项目和汽车配件收费不够透明,使修车客户不知道自家汽车在修理过程中被更换了哪些配件,到底需要多少钱。对此,检察官建议加强收费透明度,实行收费公示制,使利用这一漏洞进行犯罪的行为人没有可乘之机。 其次是托修单位对修理报价不认真核对。在修理单位的公车时,托修单位的具体经办人不去认真核实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费和工时费,往往都是根据汽车修理企业的报价开出支票,在无形中刺激了一些人的贪欲,使他们铤而走险。对此,检察官建议托修单位要认真仔细核对每项支出,保证支出项目准确无误。 第三,私家车主不索要修理发票。很多私家车车主每次修车时不向修车企业索要发票,在客观上为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此案中犯罪嫌疑人所选取的目标几乎全部是不要发票的私家车主,并将这些车维修产生的费用转嫁到那些没有认真核实修车费用的单位公车身上。对此,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在修车时一定要索要汽车维修施工单,并仔细核对各个维修项目及价款,最后记得索要发票,谨防给不法分子违法犯罪造成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