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厂商争切汽车金融蛋糕 外资巨头反应冷热不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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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 13:32 南方都市报 | |
10月3日,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11月12日,中国银监会颁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此前颁布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这意味着汽车金融公司的设立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与此同时,中国银监会颁文开始受理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申请。这个对外资汽车巨头和消费者来讲都是大利好的法规的出台引起了怎么样的反响呢?本报记者日前采访了有关人士。 部分外资巨头反应踊跃 中国银监会新闻发言人李少鹏告诉记者,目前有约20家投资商向银监会表示出申请意向。但他没有透露大都是什么背景的投资商。 据记者调查,不同的跨国汽车巨头对细则的出台有不同的反应。通用联合上汽抢得他们自认为的第一个“香饽饽”,成为首家在中国正式申请汽车信贷服务许可证的国外汽车信贷公司;同样高调的还有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其总裁范再腾告诉记者,沃尔沃金融服务公司日前正与几家商业银行接洽,在华金融业务将涉及卡车、客车和建筑设备领域。这项工作将会在明年年初完成,但范拒绝透露合作方将是谁。外界猜测可能是在四大国有银行之内。 大众和丰田则三缄其口,大众给媒体的消息是其金融服务公司驻北京首席代表会在本周就实施细则问题致函媒体给个说法。丰田在给记者回复的EMAIL中则称:“我们对新颁布的相关政策的详细内容正在进行深入研究,并进行着积极的前瞻性探讨,具体内容还没有确定。” 银行将做“金融百货公司” 由于汽车金融公司和汽车制造厂商存在天然的“血缘关系”,汽车金融公司能够采取灵活多变的经营手段吸引消费者,而汽车厂商利用汽车金融公司大规模的卖车,节省了大量人力和仓储成本。同时,为了促进自己的“金融专卖店”的发展,也愿意让出一部分利润,返还给客户,如通过增加配置、送装饰和保养等手段,绕着弯子实现贴息和减息。汽车金融公司尚未面世就引起金融业和汽车业两个行业的高度关注,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出台确实让一直把汽车信贷作为一块肥肉的银行业感到压力不小。 不过,尽管汽车金融公司在一片叫好声中即将呱呱坠地,但商业银行也不会轻易把这块蛋糕拱手相让。商业银行的优势在于可以提供综合的金融服务。在为客户提供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同时,再提供理财服务、信用卡业务、住房按揭等。比如北京建行日前推出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或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客户,可以同时办理机动车停车位贷款。把住房贷款和机动车位贷款“捆绑”式销售,汽车金融公司没有这项业务。另外,商业银行具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可以从其他个人金融客户中发掘潜在的汽车消费贷款客户。同时,商业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网点覆盖面广,也是汽车金融公司无法望其项背的。 有业内人士建议,在与汽车金融公司的竞争上,商业银行应该采取的策略是发挥其“金融百货公司”的优势,通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来与汽车金融公司的“专卖店”竞争。双方可能形成既竞争又合作的局面。 信用机制缺失仍是难题 有关人士同时还认为,尽管国际汽车巨头拥有汽车金融服务方面的成熟经验,但并不意味着来到中国就会马上获利滚滚。因为中国的市场基础平台与国外成熟规范市场条件大为不同。西方发达国家有完善的信用机制,比如美国个人都有一个社会保险号,记录每个人所有的历史信用情况。金融机构根据该记录可以确定是否发放贷款,而有不良记录的人几乎不可能获得贷款。在这样的良性互动下,人们的信用观念非常强。相比之下,中国目前这些方面还非常薄弱。 中国目前还缺乏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加剧了个人信用甄别的难度。今年上半年,汽车消费信贷信用风险的大规模爆发,就是中国个人信用问题的一个折射。虽然汽车消费信贷市场是一块大蛋糕,但如果没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任何机构都不可能安心分吃这块蛋糕。汽车金融公司应该具备很高的专业化程度,可以更好地评估抵押物的价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风险,但这毕竟还是权宜之计。因为汽车售出后,消费者还不还款还是取决消费者的信用。这将是汽车金融公司和商业银行共同面临的一个难题。 新京报记者吕惠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