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记者门莉娜 3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对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已经做出了调整,但是这对刚刚买完车的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个迟到的消息。许多消费者都抱怨:“车购税给车市帮倒忙,降价以后刚刚买的车,多交的税金能不能退给我们?”
消费者在买车时关心最多的还是汽车价格本身。殊不知,买车以后还要上牌、缴纳车辆购置附加税等费用。前一段时间,汽车价格降幅比较大,尤其夏利降价以后,在市场上引 起了购买风潮。但是,消费者在缴纳车辆购置附加税的时候,才发现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并没有随着汽车价格的降低而调整。例如,世纪广场的价格虽然降到了9.7万元,但当时最低计税价格仍然为12万元。这样一来,消费者在3月1日前购车要多交2000元的车购税。价格低的车型还好说,如果一辆价值数百万元的进口汽车,车购税调整前后可相差万元。
据天津市多家汽车经销商介绍,虽然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下调以后,并没有出现购车者明显增多的现象,但是仍然有很多消费者感到“不平衡”。一位夏利的新车主对记者说:“年前好不容易盼到汽车降价,迫不及待地买了一辆。车购税调整后,我多交了1000多元,心里不是很平衡,这些钱可以换个汽车音响了。”车购税是买车以外比较大的一笔费用,对左右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有很大的作用。消费者认为,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不能与汽车价格同步变化,给车市帮了倒忙。如果这种情况不能改善的话,单纯降低汽车价格并不能立即激活汽车市场。
有人建议把销售发票上的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的官员认为,这样可能有个别的消费者为了少交税金,与经销商在销售发票上做手脚。确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
南开大学金融系王新建教授认为,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变动与汽车价格同步,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厂家在降价以后才会向国家有关部门上报,这在时间上有很大的空白点。目前国内汽车价格瞬息万变,车购税的税制在应变方面应该有所改革。王教授建议,车购税可以用“组合计税价格”,考虑几个多方面的因素。有些车型为了促销,送保险、送配置等等,这些都属于变相降价,具体交多少税金也无从考量。因此,在交纳税金的时候,可以把销售发票、有无促销、市场状况等作为参考条件。另外,国家有关部门还可以分档次交纳税金,例如6至10万元的汽车属于一个档次,规定统一的计税价格。这样既可以确保管理的一致性,也可以防止国家税收流失。
今年3月1日前购车者总有一些不平衡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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