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消费的几点建议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就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的大喜事,拉动汽车消费,推动经济建设步伐,这是全国人民共同关心的事情。
第一,中国应该尽快制定《反暴利法》和《反行业垄断发》。按照国际惯例,各企业 都应该遵循国家的法和法令,尊守商业规律和职业道德,对违反价格规律和谋取暴利的企业,应给予必要的惩处。试问,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家如果只顾自己的眼前利益而不顾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抬高物价,搜刮民财,把一辆普通的轿车卖到了国外的高级轿车的价格,每辆净利十几万,搅乱了物价,涣散了民心,难道他不应得道国家的法律制裁吗?
第二,国家应规范对汽车消费的收费。目前,国家对汽车,特别是轿车的收费名目繁多,除了增值税,还有消费税,特别附加税。此外,消费者买了汽车以后,还要交纳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养路费等等。这些税外税,价外价,竟占到了汽车价格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不但提高了汽车销售价格,使消费者加重负担,影响了汽车销售量,也是汽车滥收费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第三,国家应取消或减少公车数量,创造一个公平的汽车销费环境。目前中国县级以上和发达地区乡以上干部,出门有专车,“远看车队浩浩荡荡,近看来个大共产党(干部)”。汽车价格贵不贵,消费环境好不好,这些人是不会关心的。由于与自己切身利益关联不大,所以这些人在制定和执行汽车消费政策时是局外人,是没有发言权的。更有甚者,这些人掌管的部门,光顾自己的小单位多收钱,不顾大局,不听广大群众的呼声,广开钱路,巧立名目,雁过拔毛,搞得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大大地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
第四,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实在在地提高老百姓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目前国人失业时没有地方去领生活补贴,看病没地方报销或不能全额报销,有些企业的下岗职工只能领少量的生活费,既使有几万人民币存款,对老年人来说是“急救包“,对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而言,这是以备急需的储备基金,是不可能用于购买汽车的。更何况中国现在的人均收入才800美元,买一辆30万元以上的轿车要攒上四十年,买一辆10万元左右的家用轿车也得十几年不吃不喝。过去常说,资本主义国家的劳苦大众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在具有无比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应该有地方就业,应该按劳取酬,买一辆家用轿车更不在话下。
第五,汽车生产企业和消费者要各自做出牺牲。企业不能捧着“金饭碗“要饭吃,要实实在在地让利给消费者。不然得罪了“上帝”,其结果只能是把市场留给外国同行,痛失占领国内市场的良机,届时悔之晚矣。作为消费者也要积极支持国家的经济建设,积极投入汽车消费,早日迈入小康社会。
第六,市场经济是一个无情的法则,它对于任何国家的领导人和企业家都是严峻的考验。能否科学地决策,代领国家和企业游过可能带来灭顶之灾的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这既需要科学,又需要胆识。只有放眼未来,舍小利,求大义,才能得民心、顺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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