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交通新闻 每周TALK SHOW
新闻背景:紧俏汽车供不应求,部分消费者苦苦排队等候,然而另外一部分人则能通过额外给予销售者“好处费”直接插队提车。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某4S店的加价售车行为开出罚单:给予警告处分,没收违法所得140余万元。有媒体称,这是深圳市第一张对加价售车行为开出的罚单,有望遏制加价售车的潜规则。
消费者抱团加价卖车可被禁
上月,各地消协(包括广州消协)在3·15期间纷纷表态:加价售车无疑等于商业贿赂,一经调查属实,即予以处罚!消息一出,既没有成为消费者购车的定心丸,市场“加价”也并未因此消息瞬间消失。无他,实在是监管乏力!连消费者都没能做到齐心抵制加价,车商无所畏惧更如以往般淡定。
监管乏力原因一:相关部门表态了,汽车加价销售完全是企业的市场行为,只要明码标价,并与消费者充分沟通达成一致,相关部门就无从干预。物以稀为贵。从市场行为上来说,花多少钱买车,那是消费者自己决定的事情,只要愿意,并不算卖车的过分。所以要管加价,相关部门实在是师出无门,咱们认为的确不需要过分干涉。应该管的倒是“强买强卖”型,但可惜,这也是主动出击、监管无力最无奈的原因之一。
监管乏力原因二:消费者实在被动。加价卖车,最为过分的是“强买强卖”型。即在消费者不太愿意的情况下,通过暗示加价才能“插队”提前提现车、强制捆绑精品等方式来达到加价的目的,这种暗示往往能成功说服一些消费者妥协,让“加价”这种市场行为沦为“加塞”的工具。虽然物价部门说了,如果消费者碰到这种“强买强卖”型的加价卖车,发现汽车销售涉嫌价格欺诈时,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然而,现实相当无奈。往往在这种情况下,又因为消费者的“自愿妥协”加价,让这种强买强卖变成“理所当然”。更多的消费者宁愿早点买到车,也不愿花时间去投诉、取证,等待相关部门对经销商的处罚。
有个古老的谚语,内容是这样的:有个老汉有五个儿子,个个聪明能干,可是不团结,还常闹矛盾。老汉有天发给他们五支筷子,让他们各自把筷子折断,他们轻而易举地做到了。随后他再递给儿子们一把筷子,可是这回每个儿子脸都通红了依然没办法折断。五兄弟终于明白:如果我们不团结就像分散的一根筷子那样,若团结起来就像那把筷子一样力大无比!
故事是不是很耳熟?当然,这是小学就学过的道理。“加价卖车”,怨声载道。团结一致愿意抵制者依然只有少数,大多数消费者不是被妥协选择加价,就是默默继续等待。那么,我们小学就学过的道理,充其量也只是纸上的一个小故事。如今,消协、物价局的“大门”敞开,欢迎消费者就此类事件投诉,而且也已有开罚的先例。尽管在某些方面相关部门的“主动监管”还是乏力,但是消费者何不“主动”团结,主动抵制呢? (邓莉)
又是一阵风
对汽车加价开罚,深圳创了一个先河。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无疑是个好消息,但笔者担心,这只是“一阵风”。这并非没有先例,每年的“3·15”,总会揪出一大批不法商人,该关的关,该罚的罚,但“3·15”一过,事情总会不了了之,没有任何下文。仔细留意这次深圳开罚的背景,起源是“3月14日,22家消费者维权单位联合发布维权声明要求叫停加价售车”。
如果深圳真有魄力和胆量,那就每个月开张罚单,目前市面上的加价车型,不敢说多,但五六款肯定是有,足够半年“使用”,这里就不一一点名。如果深圳真敢罚个遍,那笔者就心服口服,但问题是,深圳敢吗?
别用“杀鸡儆猴”等借口来掩饰,汽车4S店归根结底也是商家,而只要是商人,无一不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加价售车,销售商和部分消费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些现象,以前有,现在有,将来还是会有。
再者,此次开罚不是“儆猴”,而是“醒猴”,不是震慑汽车4S店们不去做而是提醒他们不能再那么明目张胆,要做得有技术含量一点。笔者就此事采访广州一4S店高层,他在广州汽车“浸淫”多年,是十足的圈内人,在他看来,深圳对加价开罚,并不能持久,而且此事过后,汽车4S店行事会更加小心,以后想抓他们把柄会难上加难。
有没有解决方法?有!那就是快刀斩乱麻,杀一儆百,借鉴“假一罚十”,发现加价一万,便罚款十万;而非现在不痛不痒的“口头警告和没收违法所得”。别将治理加价想得太复杂,归根结底还是看相关部门愿不愿意?或者说,敢不敢?
(周伟力)
加价买车喊冤?活该!
曾有朋友托记者不加价买一款热门的SUV,记者的回答很干脆:“真是没有办法。”一是自己的人情值不了那几万元,你让经销商少赚了几万元,怎么补偿他?再者如果真有这个能力倒不如倒车卖,怎么也比辛辛苦苦写稿来钱快。后来,那朋友还是通过加了5万元买了那辆SUV,后来,还跟记者抱怨商家黑。当时,记者不好意思打击他,只是心里想,加价买车,还喊冤?真是活该!
商家黑不黑,这不是个问题,因为商家以盈利为最大目的,无商不奸。多收的钱款,没有照章纳税,就是偷税逃税,属于违法行为,应当由工商和税收部门依法查处。这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某4S店的加价售车行为开出罚单:给予警告处分,没收违法所得140余万元。
如果你真是愿意加价买车,“一个愿卖、一个愿买”符合市场经济原则,没人拿着枪逼你要买这车。买了就不要抱怨,只能自认倒霉了。
汽车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现在市场上有那么多车型可供选择,从使用功能上讲,车子都大同小异,特别是价格相近的同类车型,差异更小,对特别偏好、非它不买、市场上货源又紧的车型,那你最好的选择就是等待。这就如同道路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你想超车,就要付出代价。
老实说,那个朋友所买的SUV确实不错,但也不至于好到独孤求败的地步,起码造型没有别的车好看,空间更小,买它更多的是看上品牌吧!能买到这辆车,证明你有能力,开路上似乎也高人一等,那朋友抱怨时还掩饰不住自己的得意,因为他买到了热门的车型,显摆呗!但该品牌同等价格的B级车,采用了更为先进的动力总成,市面上有大把现车,还有上万元的优惠,性价比更高!为何不买呢?也许,他就喜欢SUV的感觉,开起来拉风!那20多万元的车价和5万元的加价,都30多万了,买一辆奔驰、宝马、奥迪不是更有面子?
记者一般不太推荐太过热门的车型,原因很简单,车都那么好卖了,厂家在质量监控上估计没下那么大的工夫,开这个车都不太放心,还要加价,那就更不值了!
这种加价出售的行为其实在各行各业存在,换句话说就是品牌溢价了。一辆布加迪售价2000万元,它的功能有30万元宝马的70倍吗?想买还买不到呢,购买时还要事前预订,还要审查你的身份,怕有损其品牌形象?1000多元一瓶还买不到的茅台,真比几元一瓶的二锅头好喝100倍?不用多说,喝过的人都明白的。
(王灿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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