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面对中国消费者在维权方面的种种困惑,国外成熟的汽车消费者们又是怎样维护自身的权利呢?
国外:汽车消费者拥有“有力武器”
在汽车已发展多年的海外市场上,汽车维权程序要更便捷与成熟。以美国为例,关于汽车法律维权的咨询网站众多,在“usaautoinjurylaw.com”,“aboutlawsuits.com”等网站中,都有对各品牌汽车各类问题的诉讼的分类查询,既有已判决的案例可供回顾,车主更可以将自己的相似问题填写在表格上,参与某个由专业律师代表的集体诉讼。
相比之下,中国的集体诉讼制度并不完善,更是极少被用在消费者维权领域,这使得中国车主在遇到汽车质量问题时,往往需要凭一己之力应对实力雄厚的车企。如若需要打官司,在聘请律师,亦或是对问题产品支付检测费用上,都力不从心,而集体诉讼制度恰能将消费者解救于己弱彼强的尴尬境地。
此外,在海外的维权中,一旦企业败诉,往往要承担高额的惩罚性赔偿金。以2010年年初的全球大召回事件的结果为例,2010年4月5日,美交通部拟对丰田大规模召回事件处以1637.5万美元的罚款。当年4月18日,丰田同意支付这笔美国汽车历史上金额最高的罚单。同年12月,丰田汽车同意再次支付一笔超过3200万美元的罚款。其次,面对个体消费者,丰田也愿意赔偿。2010年12月,丰田汽车向一名雷克萨斯车主支付1000万美元。
美国:车商销售有偿汽车服务合同
海外虽然鲜有“三包”的说法,却往往在立场上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对于海外客户来说,只要你有维修的合同,即照合同办理。这或许是我们“三包”之外,可以借鉴的一些方式。
在汽车消费高度发达的美国,消费者买车的同时,除了厂家附带的如“3年5万英里”、“10年10万英里”之类的服务承诺外,还可以向经销商购买专门的维修合约。
美国的汽车经销商提供的汽车售后服务(包括维修、保险、汽车金融等各方面)中,包括了这一扩展的服务内容,而这与车主进一步签订的可单独出售的协议相比,涵盖了有偿的延长保修期以及扩大保修期业务。而这合同条款的履行与普通的汽车保险十分类似,有着高度的“商业属性”,条例广泛而细致,往往并不存在维修、更换困难等情况。
在美国,这些有偿的汽车服务合同主要由汽车经销商售出,值得一提的是,大部分汽车服务合同都能随着汽车的再次销售转给新车主。
采写:南都记者林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