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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出游轻微事故频出 快速理赔如何省心省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 16:14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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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相当部分车主驾车回家省亲、出外旅游,一些平时较少开车的人士,也明显增加了用车频率。正因为如此,上周,记者从市内几个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处了解到,前来要求定损的车主大为增加,其中,有不少就是在市区道路上发生轻微事故,前来办理快速理赔业务的新车主。可是,其中有些人对如何运用快速理赔,其具体程序、先决条件仍然知之不详,有的事故双方只是一方前来,有的被查出填写了不真实信息,均导致本来简单快捷的程序,人为地繁锁复杂起来。因此,业内人士向广大车主提醒,应该充分了解“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的具体操作方法,才真正起到省时省事之效。

  [快速理赔范畴]

  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在去年底推出“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业务时,引起人们极大的关注,可是对于如何界定“轻微”的定义,有没有一个统一规定,有人还不甚了解。对此,交警方面作出了解释:所谓轻微交通事故,指的是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在行车时发生的因追尾、变道(切线)、倒车、逆行、左右穿插等有一方违章的行为所引致的交通事故,只造成车外表轻微碰凹、刮花、机件损坏等情况,而车辆完全可以继续行驶。

  [理赔的第一步]

  双方对事故的责任认定

  当驾车上路不幸发生小事故时,如何应对?怎样运用轻微碰撞事故处理方法?安盈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的张先生向记者介绍,当车辆在路上发生擦碰、追尾等小事故后,双方停下车检查各自“伤势”,确认为“轻微事故”后,车主可用相机或粉笔等物收集现场证据。如车辆能够移动,应先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然后自行协商。如不能移动,应马上通知交警前来处理。

  如果有当事人需要理赔的,应立即致电保险公司报案(值得注意的是,车主应事先咨询保险公司是否能够自行移动车辆,因为在这一点上,各个保险公司甚至是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公司都没有统一规定)。当事各方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单后,如实填写双面打印的《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每人保留一份。事后如果有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其他当事人可持《协议书》到事故发生地所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民事诉讼对于车主来说是最坏的一种解决办法,拒不执行协议也是车主对于快速理赔操作的最大担忧所在)。如果当时对责任谁属形成不了共识,就不可以进入快速理赔流程,只能请交警到场了。

  快速理赔流程的要点,就是双方对事故的责任认定,要达成一致。如果买了自损险,自认自己负全责任(2000元以下),就可以直接进入快速理赔流程。各方当事人经过自行协商后,共同到达快速理赔服务点提交。

  [快速理赔要点]

  如实讲述事故发生经过

  车主到达服务点后,前台工作人员在查验当事人的《协议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证做好登记并确定双方的承保公司,即安排服务点内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事故车辆损坏情况进行查勘、定损、核价。定损员查验过双方车辆事故痕迹后,由双方的保险公司(或公估公司)出具《保险车辆定损清单》一式数份(一份留底备查,另几份交各方当事人)。如事故车辆的承保公司没有派人驻点定损的,服务点可按照与公司的合作协议约定代理查勘及定损,车主无异议后即可驾车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修理厂维修车辆,后可凭《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保险事故车辆定损单》和维修发票到承保公司办理索赔。

  记者在现场观察到,事故双方如出现一些疑点,或者不合常理,相关工作人员还会让车主开车模拟当时事故现场,仔细核实,再拍照为证,整个程序基本上在半个小时内可以完成。据悉,一些暂时没有快速理赔服务点的地区,车主可按照保险公司约定的时间和指引办理索赔事宜。

  [交警部门表态]

  提供虚假信息等同事故逃逸

  值得一提的是,车主们在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时,有几点切记。若违反规定,将会被有关部门处以重罚。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撤离事故现场的过程中或在驶向定损点、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的途中,为逃避责任而故意逃离且在《协议书》上填写虚假信息的,公安交警部门接到报案后,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处理,在查获肇事逃逸人后将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部分车主因嫌麻烦或损失很小,有可能产生放弃自行协商、放弃索赔的想法。对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司机,一旦发现这种行为也必须调查。因为,如果当事人放弃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权利,交警部门将视为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有争议,将马上派就近现场的交警到场处理,依法扣留肇事机动车。随后,处理交警按规定的程序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车辆进行委托检验,待检验结论出具后且各方对结论无异议时,再依法放行车辆,拖扣事故车辆的费用也依法由当事人承担,查明事故所有事实后作出责任认定。

  便民资料库

  广州市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一览

  去年年底,监管局和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在全市5个区的交通主干道旁专门设立了6个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

  这六个服务点具体为:海珠区安盈服务点(广州大道南1629号之五,华南鞋业城内)、天河区广信服务点(员村四横路东侧龙田科韵路琶洲桥东侧)、荔湾区喜龙服务点(芳村龙溪大道299号芳村车管分所西侧)、越秀区环宇服务点(建设大马路6号省党校斜对面)、白云区南菱服务点(白云大道北1397号白云堡向北1公里)、白云区广物服务点(白云区机场路888号广东

汽车市场内)

  相关链接

  几种情况难“快速”

  从最近这段时间一些车主来办理相关业务可发现,有几方面细节车主们可能没有足够重视,尤需提醒大家。

  如事故双方仅有一方到场,很难办理。在不少案例中,事故另一方都是没有损失或在事故中无责任的车主,由于不了解相关规定,没有到场陪同理赔,致使保险公司无法认定事故事实,这种情况下,只能通知该车主到达后才能处理。 

  此外,专家指出,虽然轻微事故快速理赔有其方便快捷的特点,但是如果出现财产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有争议的;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就不宜采用快速理赔了。当事人应该采取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方法。

  车主反应

  方便之余更盼完善

  由于属于“私下”协商解决,没有交警裁定。去年底开展这项业务时,有些车主担心,如果对方在事故现场作出赔偿承诺,但是事后反口不认,可能会对自己理赔带来麻烦。

  不过,随着这两个月以来,几个理赔中心办理过程日渐人性化,尤其是交警进驻各理赔点,基本上达到了快速便捷的效果。不过,有人认为,在处理一些细节问题上,尚没有明确的应对方法,车主们希望有关部门对相关细节继续予以完善。

  已经有三次办理快速理赔业务经验的车主马先生表示,从几次理赔的情况来看,有的方面仍然需要逐步改进。由于理赔人员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加上各投保公司缺乏统一标准,在赔偿金额上,有的按无责赔付的20%计算,有的却按实际损失的400元处理;有的理赔人员在事故双方都购买了交强险问题上,责任全、主、次都未形成共识;有买交强险和没有买交强险的车主,责任分摊更有待统一。卢司机表示,涉及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案例处理起来更麻烦,希望保监会可以在年内有一个简单而统一的标准。在快速理赔中心办理等待定损的车主任则觉得需要事故双方配合,有时难度不小。而万一碰到套牌现象或者撞车党嫌疑的情况,担心处理起来更显困难。(记者 梁罗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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