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销售”清理经销商门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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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9:54 上海青年报 | |||||||||||||
事实上,除利润外,真正动摇二级经销商根基的还要属“品牌汽车销售”制度。 由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三部委联合颁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从4月1日起,乘用车必须实行“品牌汽车销售”;对于之前已经从事汽车销售的企业,《办法》为之设置了10月1日的“过渡期”,即10月1日后,那些没有获得汽车供应商确认的经销商将无法进行汽车产品的销售,并被淘汰出局。
记者了解到,目前,厂家一方面已在向国家相关部门报批旗下的品牌授权经销商;而另一方面,为规范经销队伍、更好掌控销售渠道,部分厂家已开始对二级经销商“清理门户”。 据一位行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福特、丰田等汽车厂家已开始要求旗下4S店给二级经销商的价格不能低于消费者的价格,一旦被发现将被重罚。 “如果一辆车以低于市场2000元的价格给二级经销商,我们就得罚2万元。”东风日产上海一4S店透露,上半年该店已被厂家罚了5万元。 而早在今年上半年,广州本田也开始“清理门户”,当时,广州本田的新商务政策要求,非授权的广本经销商不能公开展示和销售广本车。当时杭州汽车城内7个广本的二级经销店被要求撤除广州本田汽车的销售,而上海二级经销商也不敢公然摆放及销售广本轿车。 尽管目前“禁令”的执行情况并未达到初衷,部分经销商“暗渡陈仓”悄悄违规,而一些汽车厂家受销售下跌影响也干脆解除了“禁令”;但无论如何,厂家采取的这种措施已使得二级经销商受到“惊吓”,有的已自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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