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万州987名的哥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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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 11:00 北京青年报 |
闹市口撞人案又有新进展——— 重庆出租车经营权诉讼案宣判——— 据《重庆青年报》报道,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国瞩目的万州出租车经营权集体诉讼案宣判。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表示:万州区政府进行出租车产权改革依据的 若干内部文件因不具可诉性,987名出租车业主因此被判败诉。20世纪90年代初,万州出租车经营起步了。至2001年,该区出租车达987辆。2000年12月,重庆道路运输局发出通知,规定运力投放实行报废更新分离制,即车辆报废按有关规定办理,不与营运证牌挂钩,新购和更新车辆运力投放,一律实行准购制度。 2001年1月,万州区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对出租车指标进行了分配,万州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未来5年控制在1100辆左右,除预留150辆外,剩下的由东赢公司,万州汽车运输公司和龙宝、天城、五桥三开发区各自组建的出租车公司分别经营。《会议纪要》规定,每辆车有偿使用费不得低于5万元,出租车到期必须报废。所有按期和提前报废、退出营运市场的出租车经营权指标,也由5家公司按比例取得。在营运一段时间后,认为自身权益、经营权益受到行政和公司“垄断”的万州987名出租车业主遂联合一起,演绎了这场出租车经营权官司。 经3年与987名出租车业主的斗争,万州5家出租车公司最终成了最后的大赢家。重庆东赢出租车公司在这起官司中,不但获得了400辆出租车的经营指标,而且还通过兼并万州顺达出租车公司等方式,又获得了280辆出租车的经营权指标。 45岁的李宝增在起诉书中写道:2004年11月24日,被告驾驶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到西城区闹市口时,将原告撞伤,事后经交通队认定,被告承担全部责任。石应栋介绍,在闹市口交通事故中,除去死者外李宝增是伤者中最严重的一个。此次交通事故造成李宝增颈椎骨折,腰椎横突位骨折、肋骨骨折、踝关节骨折。脸部和身体大面积挫伤,现在颈椎上还有钢板没有取出。事故也给李宝增的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经济损失,所以他们认为肇事司机徐曼玲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李宝增的起诉,其代理人石应栋认为,当时交通队对李宝增作出了罚款10元的处理。按照交通队的认定,李宝增没走地下通道穿行马路的过程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当保安和现场交警把李宝增揪住带到中间隔离带上时,李宝增应该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状态。石应栋认为,我国民法中规定,行为人一方有过错,相对方可以减轻责任。减轻多大比例要看法院如何认定。 据了解,目前在此次事故中死伤者家属和本人以及当场损伤的四辆车所有权人,对肇事司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已达60余万元。而外地来京的徐曼玲是借用一位北京朋友的身份证购买的肇事车,该车只上了5万元的第三者强制险。高达60余万元的索赔金额从何而出,将是民事赔偿的难点。 北京青年报: 李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