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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关方面称微型车限令未变 仍维持原有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 15:54 南方都市报

  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称尚未收到相关文件,将维持原有政策

  -核心提示

  微型车是指排气量1升左右或1升以下的汽车,价格一般在2万至5万元间,曾一度成为中国汽车市场的主要角色。 

  然而,由于城市交通、废气及噪声污染等问题,微型车受到越来越多地方政策的限制。对此,很多制造商和车主们提出异议。他们说,在堵车和污染问题上大车也有错,应该一视同仁。

  最近几天,一则来自新华社的消息让微型车爱好者们大受鼓舞。据称,国家9部门将在今年上半年联合清理影响汽车消费的“土政策”,要求各地不得限制微型车。

  那么,微型车“解冻”会由此开始吗?

  本报讯 (记者綦伟)广州市目前仍将继续实行针对发动机排气量为1000cc以下(含1000cc)的汽车的停发牌证和限行政策。这是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得到的消息。

  就前日新华社所报道的国家9部门将联合清理影响汽车消费的“土政策”,各地不得限购限行微型车(详见本报1月18日A14版)一事,记者昨天采访了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收到关于此事的正式文件。这意味着目前广州仍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停止核发微型小汽车(即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000cc的汽车)的牌证,而且按有关规定已经领取号牌的微型小汽车仍应当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路段行驶。违者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前年4月26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的穗公[2002]109号道路交通管理通告,广州市全天禁止外市籍号牌微型汽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含城市快速路,不含过境高速公路)行驶;全天禁止广州市籍(含花都、番禺区和从化、增城市)号牌微型汽车在内环路、机场路(广园路口以北至三元里大道段)、东风路(中山立交至环市西路段)行驶。

   

  这位负责人就目前的情况分析,广州市出台上述政策的主要出发点在于缓解本市市区道路的交通紧张状况,优化广州市区道路交通流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据了解,在广州出台上述政策以前,已挂牌的微型车已达5万多辆。一辆五六万元钱的微型车,参照广州人目前的收入水平以及即将实行的“限摩”措施,如果不对市区的微型汽车加强管理,几年内广州市区内的微型车将增加到一个惊人的数目,对市内交通形成极大的压力。

  专家访谈

  限制微型车符合广州市情

  市社科院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长称广州政策与国家整顿目的并不矛盾

  昨天,记者采访了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长黄石鼎,他说,在广州市限购限行微型汽车是基于广州本地实际情况的合适举措,他认为国家9部门即将展开的清理各地限购限行微型汽车“土政策”的行动,主要在于打击各地汽车市场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与广州正在实施的限购限行微型汽车的政策并无矛盾。

  黄石鼎分析,国家9部门即将联合展开的汽车市场清理整顿行动,主要目的一是打击媒体所报道过的汽车市场上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二是支持汽车产业发展,鼓励不分排量全面发展。这是有道理的。但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衡,交通拥挤情况不同,需要依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做具体分析。

  黄石鼎说,像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人口密度已超过了国外发达国家的大城市,但城市的基础设施却比外国发达国家的大城市落后。具体到交通方面,广州市作为一个区域中心城市,每天交通发生量(即人们的出行量)要高于国外同类城市,但道路结构、交通管理的水平和人们的交通意识却与此很不相称。正是出于这样的实际情况,广州市在2001年7月出台了《关于停止核发微型小汽车牌证和对微型小汽车加强管理的通告》,并在次年5月开始实行禁止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为1000cc以下(含1000cc)微型汽车在部分路段行驶的限制措施,以预防和解决微型汽车过多带来的交通拥阻、大气污染严重和一些安全问题。

  黄石鼎说,广州实施这样的政策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与国家9部门即将展开的清理整顿汽车市场行动的目的不相矛盾。因为广州没有一家生产此类微型汽车的厂家,也没有在实际操作中实行不平等原则特许某种1000cc以下的微型汽车可以在限购限行之外。

  黄石鼎认为,汽车产业在发展中,其市场是可以细分的,微型汽车的主要销售流向应当是中小城市和农村,过多地进入大城市是不合时宜的。这是由我国大城市的城市特点所决定的。如果放任微型汽车在大城市里发展,其所带来的不利冲击将是多方面的。  本报记者

   綦伟

  深圳:“限微”可能流产

  本报讯 (记者朱倩)随着国家9部门联合对各地限购、限行微型车的“土政策”进行清理废除,昨日,深圳交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1000cc以下低排量微型车限行措施可能胎死腹中。

  在去年3月举行的深圳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195名代表提出了30件有关深圳市道路交通问题的议案,经合并形成《关于综合整治我市道路交通问题》的议案,被称为市人大一号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针对市人大一号议案,市政府经深入调研论证,拿出计划中的办理方案并提交市人大。 

  在办理方案中,市政府为下一阶段的交通整治开出了四剂“药方”,欲以猛药治理交通顽疾,其中就包括对车辆实行“三禁三限”政策。作为“三禁”政策之一,“禁止排气量小于1000cc(含1000cc)的车辆在深南路、滨河路和滨海大道快速路上行驶”一被提出,就引起了部分市民,特别是微型车车主的异议。

  对此,深圳市有关部门解释,由于低排量的车速度相对较慢,而且尾气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所以拟对1000cc排量以下轿车实施部分道路限行,并在2004年正式推出该项措施。

  但是日前,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9个部门宣布将在今年上半年联合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经营者选择国家许可生产销售的汽车、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实行限购限行的措施之后,深圳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于昨日表示,深圳市可能将放弃对1000cc排量以下轿车实施部分道路限行的计划。

  “限微”大家谈

  王先生(微型车车主):看到国家开始清理微型车禁令,我不禁要振臂疾呼,清理得好!这种限行是非常不合理的,说1.0升排量以下的轿车速度慢、污染重,你有什么科学根据?我们消费者也是用自己的血汗钱买的车,各种费用一分不少交,凭什么要被歧视?我认为,政府应该让微型车自然淘汰,而不是用强制政策来强制性限制。

  袁先生(政府公务员):我支持广州对微型车实行限购限行。我的看法是一个城市的管理要有前瞻性,不能等到事情无法收拾了再忙手忙脚。微型车在广州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可以参看摩托车给广州交通所带来的现状。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其道路的通行能力总是有限的,如果广州对微型车开限,目前道路上的一辆高档私家车就可能化为几辆微型车,届时广州的交通严重点说可能会崩溃,那时再想禁就晚了。

  邓先生(媒体工作者):我看过报刊和网上对此的一些评论,我个人认为政府对于限购限行微型汽车原因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如讲空气污染,众所周知排气量越小的汽车尾气排放的越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就越小;如讲影响城市提速,广州市内道路行车是限制在60至70公里每小时的,而一般的微型车正常跑到80公里每小时不成问题;如讲会造成交通阻塞,这与广州的道路建设还有人们的交通秩序意识有关系,与是不是开着微型汽车有什么瓜葛?叫我说微型汽车占地方少,或许还会有利于解决交通阻塞问题呢。我认为关于微型汽车是不是要买,最好交给市场去进行优胜劣汰,政府不需插手干预。

  区小姐(某公司职员):今年我正好想买车,如果微型车开限了,当然是我的首选,便宜、精巧的外形也适宜我。不过现在轿车的价格一路在降,我想即使广州继续对微型车实施限购限行的政策,对我买车的影响也不太大,好多1.3升排量的轿车可供选择,还有1.1升的呢。

  张先生(某店档老板):我欢迎对微型车开限,政府现在要禁摩托车了,如果微型车可以上牌了,我刚好可以买一辆微型车来用。

  徐先生(某工厂退休人员):现在不开限街上的车也够多的了。广州现在多吵,早晨傍晚的空气多差,如果对微型车再开限,我想就收拾不了了。我赞成政府继续限制。    

   本报记者 綦伟 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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