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交通部日前制定并下发了《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决定从明年下半年开始将对我国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职业汽车驾驶员实行全国统一的从业资格管理制度,除驾驶证外,发放全国统一的从业资格证书,实行市场准入、持证上岗。这是我国营业性汽车驾驶员管理工作的重大改革举措。
据解释,由于营运驾驶员承担着比普通驾驶员更大的社会和经济责任,劳动强度大, 连续工作时间长,经常会遇到复杂的道路状况及恶劣的气候条件,因此,要求营运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驾驶操作技能,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运输业务知识,才能保证运输安全,提高服务水平,符合道路运输业发展的需要。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李彦武指出,依照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交通部门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
此前,各地交通部门按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文件,对营运驾驶员发放了《准驾证》、《上岗证》、《出租汽车服务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各类相关证件,由于名目繁多,不便于管理,也给营运驾驶员带来诸多不便。交通部决定从明年7月1日起,上述证件全部作废,发放全国统一的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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