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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动车登记办法》10月1日正式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0月8日 15:18 精品购物指南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这是继1960年发布的《机动车管理办法》后的一次重大变革。此后,交管部门负责进行车辆抵押登记业务;车辆除了行驶证外,要增加一个登记证;外地人可以异地买车,机动车登记可以代理。

  新办法规定,除行驶证外,增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作为机动车登记的证明文件,由车主保管。这为开展抵押贷款和分期付款销售汽车等业务创造了条件,只要出具登记证书
和委托书,就可代替车主办理手续。

  新办法允许暂住人员在暂住地办理牌证及军人购买自用车申请民用牌证。以前,机动车登记管理一直遵循属地原则,暂住人员只能在户籍所在地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新规定对此进行了重大突破。另外,新办法还允许开办机动车登记代理业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销售单位也可以从事机动车登记代理业务。目前,北京市车管所已建立了机动车登记数据库,开发了登记系统应用软件,为实行新办法做好准备。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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