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中“自2001年1月1日起,陆续对机动车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尾气排放监测,没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每年检测两次,超标车辆要限期治理。”的要求,现就我市2001年度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通告如下:
- 为加强对老旧车辆排放管理,自2001年1月起,凡1991年1月1日前领取牌照的社会车辆及1996年1月1日前领取牌照的出租车辆按规定的检测时间,到认定的机动车检测单位进行定期排放检测(附:2001年首批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单位名单)。检测执行简易工况法标准(DB11/121-2000或DB11/122-2000)。
- 自3月1日起,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每年须进行两次排放检测。检测时间按车辆牌照尾号及相应的月份进行,即:牌照尾号为3或8的车辆每年分别于3月和8月各进行一次排放检测;尾号为4或9的在4月和9月;尾号为5或0的在5月和10月;尾号为6或1的在6月和11月;尾号为7或2的在7月和12月各进行一次排放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由环保部门发给黄色环保标志。
- 自2001年起,高排放车的季度检测废止。
- 自2001年8月1日起,未按规定进行尾气排放检测、无环保标志的车辆一律不予进行年度安全检验,不得上路行驶。
特此通告。
二OO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
2001年首批简易工况法排放检测单位名单
|
单位
|
地址
|
电话
|
时间
|
1
|
中标龙涛检测场*
|
海淀区阜石路59号
|
68163736
|
1月起
|
2
|
盛华检测场
|
朝阳区王四营乡
|
67386701
|
1月起
|
3
|
北京中外运久凌储运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场*
|
丰台区五里店260号
|
63864752
|
1月起
|
4
|
学院路检测场*
|
海淀学清路马家沟
11号
|
62921355
|
1月起
|
5
|
天龙检测场*
|
大兴县旧宫村
|
87601874
|
1月起
|
6
|
延庆检测场*
|
延庆京张路口北侧
|
69142797
|
1月起
|
7
|
朝政检测场*
|
朝阳区金盏乡金盏大街
|
84313399
|
2月起
|
8
|
通州检测场*
|
通州区范庄村西
|
69542740
|
2月起
|
9
|
北京东方四环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村
|
87691268
|
2月起
|
10
|
京顺检测场*
|
顺义区南法信乡刘家河村西
|
69471522
|
2月起
|
注:1、检测5吨以上机动车到中标龙涛检测场。
2、有“*”号的检测单位可同时进行柴油车排放检测。
3、暂不能执行简易工况法检测标准的车辆仍按原检测标准执行。
所属专题:用车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