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新浪首页 > 车行天下 > 汽车新闻 > 新闻聚焦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今天开始实施。从2001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征收了15年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购税的开征表明,我国费改税改革经过多年艰难酝酿,终于破茧而出。 车购税是由车辆购置附加费转化而来。1985年,国务院作出开征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决策,对所有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由中央调控用于公路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交通部负责安排使用。车辆购置附加费从而成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车购费成为公路生产力发展的原动力之一,全国15年来共累计征收车购费1800多亿元,并吸引了大笔国内外贷款或融资资金投入公路建设。 我国公路建设近15年来的发展成就创造了世界公路建设史上的奇迹,累计建成公路约41万公里,为4000多个乡镇修通了公路。尤其是高速公路在短短十年内超过了1.6万公里,跃居世界第三位。 此间有关人士指出,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强制征收的专项政府基金,由于管理规范,操作简便,已经具有明显的税收特性。将车购费改为车辆购置税,要求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有利于理顺政府分配关系,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国际通行做法看,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通过税收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极少采用收费的方式。这是因为,税收行为比收费行为规范,收支要纳入预算,实行规范化财政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原有车辆购置附加费,有利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依法足额筹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从而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1998年初,我国政府针对费大于税的问题提出改革财政收入制度。国务院领导要求费改税从交通部门管理的规费上突破,从实践中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费改税的起步重任,就这样落到了车辆购置附加费的身上。 1998年,根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国家计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草拟了《关于规范道路和车辆收费管理的改革实施方案(草案)》,明确将车购费改为车购税。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公路法》修正案。 车购税与车辆购置附加费相比,主要变化是:名称由费改为税,征收部门由交通系统改为由国家税务系统征收,征收的钱款由过去交通系统逐级解缴国库改为税务系统缴入中央国库。车辆购置税作为中央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根据交通部提出的、国家计委审批下达的公路建设投资计划,将按照“保证重点和向西部地区倾斜”的原则,统筹安排,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与原来车购费的费率一样,以车辆的实际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税率仍为10%。实行一次征收制度,税款必须一次交清,每辆车中间发生过户、改型,都不再征费,直到车辆报废为止。以上这些均保留了车购费征收时的规定,汽车用户与以前相比,不会多掏钱。 对于广大民众尤其是汽车用户来说,车购税的开征并没有增加负担,但是,纳税的责任重了。纳税是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具有法律约束。车购税开征后,不自觉履行纳税责任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据了解,车购税的缴纳范围没有变化。在我国境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车辆,都要缴纳车购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和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的车辆、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的车辆,都要缴纳车购税;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都要缴税;申报纳税的时间和环节没有变化。车主应在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天内申报纳税,持税务机关凭证,才能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否则,不予办理。(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 新华社记者林红梅 张旭东 请您点击此处就本文发表您的高见 主编信箱
| |||||||||||||||||||||||||||||||||||||||||||||||||||||||||||||||||||||||||||||||||||||||||||||||||||||||
新浪首页 > 车行天下 > 汽车新闻 > 新闻聚焦 |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C)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