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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农机管理部门认为,征收燃油税对我国农机化事业影响重大,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对农用油的补贴政策要做到更有利于推进农机化事业和农机的发展。 近段时间,有关年内开征燃油税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但据可靠消息,究竟何时开始征收燃油税,目前尚无定论,有关农用油的补贴政策更没有确切的说法。 据了解,所谓燃油税就是将现在单独征收的养路费等附加在燃油里,而对不上路的农业机械来说,意味着要额外增加一块费用。按最保守的数字估算,我国农田作业用油每年在1000万吨以上,如果没有相应的补贴手段,农机作业成本将大幅度上升,从而影响到农民的购机和用机积极性,最终将阻碍农机化事业的发展进程。据农机拥有量较多的山东省农机部门测算,1998年全省农业机械完成的工作量占整个农业田间作业量的60%、农业运输量的80%和农田基本建设工程开发量的物%以上,全年农机田间作业耗油量在140万吨以上。据农机大省河北省农机部门统计,1998年全省农机实际耗油210万吨,若按每公斤燃油征收1元燃油税计算,河北省农机作业用油成本将增加21亿多元,相当于全省农民人均增加负担40元。即使是农机拥有量相对较少的四川省,农机年耗油量也在107万吨以上,按每公斤燃油征收1元计,仅农田、加工和提灌作业的成本将大大增加,这相当于近年全省农业年新增财政投入的15倍左右。 对农用油这一块到底怎样补,曾有媒体说采用减少农业税的办法,认为这样操作起来简单。但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普遍不赞同这种办法。他们认为这样做一是不公平,因为这给投资买农业机械和使用农机的农民增加了额外负担,必将严重影响农民自主办农机化的积极性;二是将使有限的资源被分割细化,最终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山东、河北、四川三省农机管理部门在给各自省政府的专题报告中明确提出,农用油的补贴应真正补在用油者头上,按照“取之于农机、补之于农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使农机作业成本不增加。各级农机部门倾向一致的看法是,按农机的实际作业量进行相应的补贴。至于对作业量的确定,可以建立相应可行的考核办法,对补贴的发放也可以建立起一套相应的监督机制。 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官员指出,自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业机械化的投入主体已转变为个体农户,各地农机作业市场已初步形成,随着农机化发展,农机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资料,为农民增收、农业丰收以及农业新技术的大面积推广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征收燃油税作为一项重大政策措施,出台之前应充分考虑对农机、农业和农民的影响,并制定出相关的配套措施。 该官员分析说,对农用油的补贴政策如果制定得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对我国农机化事业和农业的发展将会起到一定调控和引导作用。首先,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农机务农及下田作业,促进田间作业机械化向深层次发展;其次,如果农机管理部门能够有效参与到农用油补贴的具体落实工作中去,不但可以大大增强农机管理部门的调控职能,而且能更有效地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农民投资于农机化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大面积推广农业新技术和新式农机具,从而促进我国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请您点击此处就本文发表您的高见 主编信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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