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警方办结一宗11年前交通事故逃逸案
本报五华讯(记者叶仕欣 通讯员魏清芳)昨日,家住五华县河东镇的15岁女孩曾某梅在家人的陪同下,终于从肇事者李某手中拿到1.38万元赔偿的承诺书。这宗由于肇事者失踪而拖了11年的交通事故案,在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情追溯到1998年,这一年的5月13日早上5时许,五华县河东镇的曾某腾挑着豆腐花到附近一间中学卖,其4岁的外孙女曾某梅走在前面,就在穿过马路往学校门口走时,曾某梅被一辆红色嘉陵摩托车突然撞倒,肇事者当即逃离现场,受了伤的曾某梅先后被送往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在医院住了差不多2个月,用去2万多元。
事故发生后,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力寻找肇事者,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该车几易其主,且均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交警费尽周折后才查清当日驾车撞伤小女孩逃逸的是五华县水寨镇人李某,但他在事发后下落不明。
11年来,参与办理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民警虽然几经调动,五华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也多次变动调任,但是交警部门对寻找李某下落的工作一直没放松过。直至今年8月,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五华县城一间卖鸡的档口发现了干起个体户没多久的李某。
两个多月来,办案民警不顾辛劳来回奔波于曾某梅和李某家中,经过协调,由李某一次性赔偿曾某梅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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