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汽车保险领域普遍实行固定保费制度,而国外保险公司则实行浮动保费,保险金额随车况、驾驶年份、驾驶记录而变化。进入WTO以后,呆板的现行制度必然无法与之适应。为迎接即将到来的新挑战,中国保监会发出通知,要求上海、厦门和南京各保险公司车保部于今年7月1日起开展“智能化保险管理凭证IC卡”业务。
IC卡制度已经在深圳进行试点,这次在三城市实施为扩大试点。根据保监会的要求,
IC卡中的内置内容包括标准信息和自定义信息两种。标准信息包括基本信息、随车因素、随人因素、批改记录、3年理赔记录和补卡情况等45条分类信息,详细记录车辆状况、使用、事故和保险情况,在保险公司间实行资源共享。自定义信息是各保险公司自己储存的业务数据信息,须报保监会核准。
据专业人士介绍,IC卡制度的优点有三。首先,由于读卡机可随身携带,事故发生后定损人员可以迅速了解出险车辆的所有信息,从而缩短理赔周期。其次,资料共享平台的建成,使行驶记录好的车辆一旦换保险公司,比较容易得到“无赔款优待”。而这一点在目前需要原投保的保险公司出具证明,很难做到。最重要的一点是,保险公司可根据IC卡中详尽的数据进行精算,掌握诸如运营性车辆和非运营性车辆、旧车同新车、新驾驶员同老驾驶员等不同对象在事故发生率和理赔率等方面的数据和概率,并由此为今后固定保费向浮动保费转变积累经验。(肖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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