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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征求经销商资质评估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1:1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朱中奇)上周,商务部正式发文就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资质条件评估实施细则征求业界意见。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下称“中汽协会”)将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组建汽车品牌销售专家库,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汽车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的资质条件进行评估。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汽协会的专家库专家将由汽车生产、销售和服务以及经济、法
律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入库专家每届任期4年,专家库专家总数将保持在40到50人。征求意见稿规定,专家库的专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从事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资质评估工作,不得擅自将被评估方的申请资料、评估内容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的资质评估将由专家库中遴选出的5或者7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

  征求意见稿指出,专家委员会将对汽车总经销商是否获得汽车生产厂家的授权、汽车品牌经销商是否获得汽车供应商的书面授权,以及汽车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的汽车营销能力、经营业务内容及范围进行评估。征求意见稿表示,本细则将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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