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票留意使用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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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 11:28 北京青年报 | |||||||||
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该公司已经对此前已售出但未使用完的汽油票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了使用期限(本报曾分别在5月27日和7月9日有过报道)。其中2004年油票使用到今年9月30日;2005年一季度油票使用到今年年底;2005年二季度油票如未用完,按规定消费者应在7月31日前到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汽油票销售网点,兑换成三季度油票在本季度内使用。
这位顾客的汽油票被拒收,可能是因为汽油票是二季度的,已经过了使用期限,没有及时办理兑换手续才导致了拒收。 该人士同时表示,现有北京市内所有北京石油公司的自营店,均严格遵守规定收取汽油票。消费者一旦发现有拒收汽油票现象,可直接拨打热线电话95105888进行投诉,中石化将对违规加油站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