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宝良现象拷问暗中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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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 09:04 北京青年报 | |||||||||||||
专家指出执法应同时具备警示 教育 制裁三项功能——— 回放:司机杜宝良因在同一地点连续闯禁行,累计违章105次,扣分210分,罚款10500元。
本报记者李天际、侯毅君报道 随着本报请读者为“杜宝良现象”支招,读者已经将他们的视点延展到更宽的领域。由于非现场执法是产生“杜宝良现象”的根源,因此非现场执法(包括“电子眼”拍照和警察、交通协管员拍照)就成为热议的话题。 读者亲历同一地点违章停车51次 读者赖先生反映,他每天上班都要路过奥体东门,在路西侧的树下,经常能看到两名交通协管员在拍摄违章车辆。据赖先生介绍,由于早高峰时段奥体东门前堵车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心急的司机往往会选择右转车道直行的“捷径”,但这些司机却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违章行为已经被人拍摄下来。 致电本报的读者提到的非现场执法地点还有:京顺路出京方向过五环第一个红绿灯路口,有警察在路口处偷拍违章车辆。海淀区文慧园路,读者说一辆车牌号为FY5295的汽车竟在同处违规停车多达51次。 暗中执法是为警示还是为罚款 据了解,法律并没有禁止交管部门非现场执法。因而,这种执法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目前,固定的车辆违法监测器(即人们俗称的“电子眼”)在本市有700余处。此外,民警或交通协管员也经常在马路上拍摄车辆违法行为,成为流动的“电子眼”。 但对于那位51次违章停车司机的遭遇,一直关注“杜宝良现象”的朱先生认为,如果交管部门在这些容易出现违章行为的路段暗中执法,则只会被人理解动机是为了罚款,而不是为了警示、教育。 朱先生认为,拍摄需要一个警力,疏导也只要一个警力。交警既然能在路口专心拍摄,为什么不能同样站在路口疏导车流? 此外,也有读者反映,在一些单行道,司机不易察觉入口处的交通标志,驶入后才能发现。对于在这种交通违法的高发地带,交管部门采取“守株待兔”式的暗中执法,难免让人怀疑其中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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