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盗抢车重入社会 广东车辆过户要作刑侦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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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 09:23 南方都市报 |
广州从5月10日起开始执行,市区设有四处检验点 为打击盗抢机动车行为,杜绝盗抢机动车重新流入社会,今后,市民买车上户、过户前,要按规定过“刑侦验车”关,否则办不成相关手续。据悉,全市共设4个机动车刑侦检验点。 今年3月起,公安部在全国开展打击被盗抢机动车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为严把车辆登记检验关,省公安厅交管局和省公安厅刑侦局联合发文,要求我省机动车在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前,要办理刑侦验车。广州从5月10日起开始执行。 按规定,除拖拉机和手扶拖拉机外,凡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的机动车都要先进行刑侦验车,由刑侦检验点确认是否凿改发动机、车架号(VIN)以及是否属于被盗抢车辆。本省籍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时,经转出地检验点进行刑侦检验的,转入地检验点不再进行刑侦检验。外省籍车辆转入广州则由广州刑侦检验点进行刑侦检验。 广州刑侦部门提供的机动车刑侦检验点有:广州大道南1603号(华南汽贸广场内);机场北路408号(省汽贸市场内);黄石东路448号;黄埔大道西668号(赛马场三鹰汽车城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