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开膛”将公示施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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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09:50 北京青年报 |
政协委员针对“马路拉链”现象交提案得到市交通委答复——— 本报讯北京市将实施道路施工的现场公示制度,通过让各界监督公示承诺的工期来扼制道路施工无序难控的现状。市交通委在答复有关政协提案时作出了这番表示。 近年来,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水、电和通讯等设施的管线安装施工经常不 可避免地需要挖开路面。“马路拉链”似乎已是绕不开的“路”。“我们常看到道路施工有一支效率很高的开挖队伍,一转眼就能把路面豁出一条沟,但开工后由谁负责在规定的工期里如期竣工并恢复路面交通就没有准谱了。这造成破路后长时间‘伤口’不愈合,既影响了交通,又严重加重了扬尘污染。”在今年的北京市“两会”上,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北京市委秘书长王琳提交提案,建议出台道路施工管理公示制的强制性法规来克服这一痼疾。她建议要在媒体上公告标明工程名称、规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单位、工地负责人、工期(特别是竣工期)等,让政府和社会参与监督,有效扼制道路施工的无序难控。 不仅是“马路拉链”拉不拢的问题,委员同时对“拉链”的拉不好也有意见。针对目前很多道路挖开施工后的路面恢复质量不高,路面竣工验收不久就下陷的问题,白广忱委员提交提案,建议采取措施保证路面挖开施工后的修复质量。 政协委员的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市交通委路政局对提案答复表示,今年将实行施工现场公示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明显部位设置公示标牌,并要求施工单位如期竣工恢复路面。据介绍,该标牌中需标示“施工工程名称、工程期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系电话”,以寻求政府部门和社会广泛人士的监督、指导和批评。 同时,本市也将把开挖道路后的修复纳入管理之中,明确施工责任制,运用信誉卡制度严格质量追究制度。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信用记录,严重的不准再进入市场。 北京青年报: 袁祖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