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违法难处罚(图)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01:59 北京青年报 |
1月1日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后,开车上路不带“牡丹卡”等19种以前未列入处罚范围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但是,其中机动车上路无灭火器、实习司机走快车道、货车在高速路快速道行驶、连续变更车道四项违法,却难以让交警执行处罚。 没带灭火器和反光警告标志,难发现 19项新处罚项目里第一条规定是:“机动车上路行驶未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的,处50元罚款。” 在交警值勤中,难以判断机动车是否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和反光故障车警告标志。而且道路交通法中明确规定,如果行驶车辆没有明显违法行为,交警是不能随意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的。只有当司机违反其他交通法规后,被交警拦下时作为附加检查,如果没有配备这些器具,才能处罚。此外,在机动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停车,须设置故障警告标志或使用灭火器具时,才能被交警发现有违法行为。 货车在高速路行驶,不能拦 19项新处罚项目里第五条规定是:“货运机动车进入快速车道行驶的,处100元罚款。” 交警巡逻中,即使发现货运机动车驶入快速车道或小客车道时,如果该车行驶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路上,仍无法将其拦下来进行处罚。因为道路交通法规定,交警不能在高速路上拦截车辆进行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依靠电子监控设备将小货车走快车道的违法行为记录下来,交警才能进行处罚,否则难以处罚。 连续变更机动车道,难取证 19项新处罚项目里第六条规定:“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是否连续变更了两条以上机动车道,上路巡逻的交警即使发现,也因为这是机动车一瞬间的动作而无法取证。处罚这种违法行为,只有依靠路面监控设备将机动车连续变更车道的违法行为拍摄下来,然后进行非现场处罚。 实习司机走快速车道,难判断 此外,除上述三条不好处罚的违法行为外,实习司机不能走快速车道的规定也不好处罚。很多新手不愿受到太多限制,根本不贴实习标志。而交警只能根据车辆是否贴有实习标志以及车辆牌照号是不是新号(况且还有“老手”驾新车的可能)来判断司机是不是新手。对于违法进入快车道的实习车,交警即使看到了往往也束手无策。而且为了保证首都的道路畅通,交警通常不进主路纠正违法行为。 作者:如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