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管理办法4月实施 进口组装车按整车征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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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 01:59 北京青年报 | |
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布《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新政策的出台将使国内大多数合资汽车企业面临新的考验,原来依靠大量进口零部件在国内组装生产汽车的企业,必须改变现状,否则将按照进口整车征税。该《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 -整车特征 该《办法》规定,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组装汽车,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等以及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都构成“整车特征”。一旦构成“整车特征”,海关将按照整车税率计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据悉,整车特征核定由汽车生产企业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海关总署委托核定中心核定。核定中心依据海关总署的指令,对汽车生产企业的有关车型开展核定工作,出具核定报告。海关依据核定中心出具的《核定报告》确定适用税率和完税价格,办理征税手续。进口汽车零部件整车特征核定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发布。 《办法》指出,对违反规定,构成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海关依照《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等已经成立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关总署,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整车特征国家专业核定中心接受海关总署委托,负责对进口零部件是否构成整车或总成(系统)特征进行核定。 -新车推后 记者了解到,为保护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的发展,并借助外国资金和技术完善整个中国汽车产业链,我国1994年出台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中曾对汽车零部件的国产化率作出了要求。不过,在2001年加入WTO以后,根据协议中国政府没有限制企业进口汽车零部件进行组装汽车。以2003年为例,整车进口关税税率按排量分为3L以下38.2%、3L以上43%两种,而轿车散件进口的关税平均税率仅为15.67%。 因整车与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差别较大,一些厂商采取从国外进口零部件到国内组装的办法进行生产,在过去的三年间,部分企业从中外双方签约到新车下线,有的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进口散件的盛行,使得最近一两年内众多新车型快速涌进了中国市场,一些车型还是全球同步上市。据统计,在2003年,共有40多款新车型首次在中国亮相,是2001年的两倍以上。 新《办法》出台几乎会影响到所有的合资汽车企业,已经计划引进国内的几款新车有可能被推后。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办法》实施后,汽车企业如果想继续快速推出新车,基本上还得依靠进口散件,因此也就需要交纳整车进口的关税。也有专家指出,新规定将有助于防止国家税收流失,也避免了我国成为汽车组装基地,可使零部件工业和汽车工业的水平得到大幅提高。(陆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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