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具有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被纳入征税范围
近日,商务部机电司司长李铭林透露,按照国际惯例,我国即将出台《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届时,具有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可能将按整车进行征税。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负责人认为,办法一旦实施,将会给进口车市带来一场不小的“风暴”。
李铭林表示,去年6月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汽车整车特征的认定范围作出了详细的阐述。因整车与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差别较大,一些厂商采取从国外进口零部件到国内组装的办法进行生产,这不利于我国汽车零部件生产产业的发展。
据介绍,按照新办法,在进口汽车零部件的管理中,将构成总成的关键零部件划分为A类件和B类件。其中A类件是构成总成最核心的部件,B类件则是一些辅助部件。各个总成的A类件界定数量都为两件,如果进口数量超过两件则被视为构成总成特征,按整车纳税。
李铭林还透露,为落实《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取消保税区存放车辆的规定,商务部正抓紧与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协商,研究制定保税区现存车辆的处理办法。
出台历程
去年6月1日,我国公布新的《汽车产业政策》规定。该规定指出,国家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努力提高汽车产品本地化生产能力,不鼓励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组装生产汽车。凡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的,将按进口整车税率纳税。但是这种宏观政策只是纲领性文件,仍然缺乏具体可操作性。《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由此被拿到桌面上公开讨论,至今已数易其稿。
据了解,去年3升以下的轿车整车进口关税为34.2%,3升以上的轿车整车进口税率为37.6%,但轿车零部件的平均关税只有14%。业内人士认为,正是如此巨大的税率悬殊,导致部分汽车生产厂家投机取巧。
时报记者 黄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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