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隐瞒实情换五十铃 法官称换车协议要撤销(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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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11:30 法制晚报 | |
今年年初,蒋某用自己的“重庆五十铃”客货两用车与韩某的日本丰田客货两用车互换。韩某称“丰田”车使用年限15年,且两车有质量差异,要求蒋某再付2.5万元。蒋某咨询交通大队,因电脑故障,未能查出结果。3月份,蒋某与韩某达成换车协议。半年后得知“丰田”车的报废期仅为10年,明年3月即到期。 蒋某要求韩某退车返款,遭到拒绝。蒋某遂将韩某诉至法院。近日,法院以换车协议 显失公平为由,判决撤销了换车协议书并要求韩某返还换车款2.5万元。律师点评 刘闯律师认为,蒋某之所以愿意和韩某达成换车协议,是基于韩某所称,“丰田”车使用年限为15年,在没有查清楚该车使用年限的情况下,就签订了换车协议,属于受欺诈或重大误解。这不仅违背了蒋某的真实意图,而且还显失公平。 依据合同法,法院判决撤销该换车协议书并要求韩某返还换车款2.5万元是正确的。(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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