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低于500元不赔 保险公司是干什么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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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 15:04 法制晚报 | |
近日,人保车险推出了车损低于500元不赔的严厉条款,引起轩然大波。中消协人员表示不希望其他保险公司跟进,很多车主对此表示不满,有些人甚至认为这是保险公司变相涨价的表现。 “500元以下免赔”的条款,显然是把占交通事故比例最大的磕碰、剐蹭划出了保险赔付的范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在保险费用没有变化的前提下提出的免赔条款,换句 话说,收费没有降低,服务与保障却减少了。修过车的人,都领教过保险公司的“变脸”。在买保险之前,保险公司的确是殷勤备至,把自己的保险服务描绘得体贴周到,把财理得非常“合算”。但一旦保户出险,特别是出了“500元以下”的险时,先前人们所期待的服务却很难出现。有的客户必须开车去他们的指定地点去拍照、定损,还要去他们指定的修理厂去花钱修理,之后,才可拿到赔偿。为了几百块钱,客户需要往返数次,花费大量的精力与时间。“上门服务”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不可能实现的奢望。保险公司收钱后就门难进脸难看,再出现 “500元以下免赔”,更会让人对保险公司产生不信任感。 的确,保险公司是金融机构。通常人们对金融机构的理解,都是做大买卖的。但有一点不能忘记:保险公司首先是服务机构,它的资金来源与周转,无不是建立在客户支付的基础之上,而它为此必须付出的代价,就是对客户的服务回报。如果失去了客户的信任与支持,那么它的信誉就会降低,“小买卖”可以严重影响到“大买卖”。 这个道理,相信做生意的人都懂。但为什么还会出现“500元以下免赔”这样的条款呢?其重要原因就在于保险公司这个行业内,竞争还很不充分。这样的现象,在那些垄断或者半垄断的行业企业中非常普遍,掰着手指算算就能明白,近年喜欢玩价格游戏的,都是这些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他们就敢违背市场规律,就敢“大胆”地伤害客户利益,就敢置舆论的反对于不顾。他们很容易形成垄断联盟,把自己看成叱咤风云的“资本家”,而根本不在乎服务对象的感受。显然,他们正逐渐走向市场经济的“反动”。 消除这样的行业企业行为,最好的办法是加强竞争。对于一些暂时还无法充分竞争的行业,政府必须加强管理,因为这些靠着“条款”获得的利润,去向并不明确。而打算“500元以下免赔”的保险公司,也应该及时重温“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必须明白消费者的退让与容忍,是有限度的。 评论员 程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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