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汽车 新浪首页 > 新浪汽车 > 北京汽车买卖合同即将出台专题 > 正文

上海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即将推广 北京版本要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 08:52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近日记者获悉,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的《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下月将正式在上海推广。据了解,这也是全国第一份汽车买卖《示范文本》。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副处长王珊表示,北京新的汽车买卖合同今年年初已经开始调研,由于合同涉及面非常广,将在召开听证会后及时公布。

  据了解,上海出台的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经销商自己拟定的合同相比,内
容更详尽、更公正。其中对购买标的、付款方式、质量标准、交付方式、违约责任、管辖地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单列出车辆交接清单、车辆验收备忘录和委托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新合同将销售合同与服务合同分列,进一步细分责任;率先加入“召回”内容,充分体现超前性和与国际接轨的高瞻远瞩;完善车辆交接手续,在《文本》附件中附加《车辆交接单》、《车辆验收备忘录》;参考国外惯例,出现第三种分期付款的付款方式,适应市场的新需求。

  过去,汽车买卖合同由销售商提供。近年来,汽车投诉率每年以30%的比例递增。而在这些投诉中,由于双方合同问题的,占到总投诉量的60%左右。


发表评论
车型数据】【国产新车】【降价信息】【购车】【谍照】【幽默】【车模】【博客】【手机看新闻

爱问(iAsk.com)


评论】【汽车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