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软件当交警 广东14种高速路车祸责任电脑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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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0日 12:38 南方都市报 | ||
14种高速路车祸责任电脑判 我省明天启用一套相关软件程序,但还不能完全取代交警 本报讯 (通讯员公宣 记者綦伟)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从12月21日零时起,我省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律用广东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责任认 据介绍,这套系统是根据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各种形态,模拟人工定责的原理和流程编出的计算机辅助定责软件程序。通过这个程序,正面相撞、侧面相撞、追尾相撞、对向刮擦、同向刮擦、碾压、翻车、坠车、失火、撞固定物、二次碰撞、撞静止车辆、爆胎、逃逸或移动现场等14种高速公路事故形态可以用电脑认定责任。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广这套系统有四个好处:可以避免主观因素先入为主的人为定责,有效制止办“人情案”、“关系案”,杜绝腐败;在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形态的定责中统一了定责尺度,不会出现同一事故类型在甲、乙两地出现两种定责结果;可以使事故定责更规范、更快捷、更准确;有利于阳光作业,排除“人情”定案,防止“暗箱”操作,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理事故。 这位负责人说,事故责任认定辅助系统并不能完全取代交警,是在“人机结合”的前提下使用的,对于其它路面上发生的三方、多方以上连环碰撞的交通事故责任,暂时还不能认定。 另外,12月21日零时以前发生的高速公路事故定责不采用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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