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汽车租赁示范文本出台 12月1日起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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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 09:03 光明日报 | |
本报讯 北京市日前推出全国第一个汽车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从今年12月1日起开始使用。 北京汽车租赁业现有汽车2万余辆,约占全国2/5。为规范汽车租赁行为,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共同制定、推出了这一示范文本。 文本规定,汽车租赁公司应免费提供车辆保养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的维修服务,并提供全市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否则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还应退还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支付违约金。如果经维修、救援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的,应提供相应档次的替换车。 记者吕贤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