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件 搜索 新闻 短信 聊天 企业
新浪首页 > 车行天下 > 汽车新闻 > 正文
国家经贸委:汽车《目录》将在今年年底废止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4月30日 14:16 中国汽车报

  本报讯记者桂俊松报道为规范车辆产品生产秩序,深化车辆产品管理改革,国家经贸委最近发出通知,要求继续对《目录》内所列的全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进行清理整顿,并决定从今年12月31日起废止汽车《目录》。

  《通知》说,从今年12月31日起,国家经贸委将废止《目录》中汽车、民用改装车和农用运输车产品型号。《目录》废止后,未被列入国家经贸委《公告》的《目录》内车辆生
产企业的生产资格同时取消。

  《通知》要求做好《目录》管理向《公告》管理过渡的衔接工作。对《目录》废止后仍需继续生产的车辆产品,企业应在《目录》废止前申报《公告》。《目录》废止前,原《目录》内的产品已完成技术法规要求的,在申报《公告》时,经国家经贸委授权的检测机构审核确认后可免做相关试验,产品可靠性试验也按上述原则执行。《目录》废止后,原《目录》内产品申报《公告》时,视同新产品进行检测、办理申报手续。申报《公告》的产品,要按照VIN《车辆识别代号》有关规定进行规范,企业对VIN编制规则进行调整时,须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通知》说,从7月1日起,将撤消已发布的载货车类库存车辆产品《公告》,其中微型载货车类库存车辆产品撤消时间为12月31日。库存车辆产品《公告》撤消后,凡被列入国家经贸委《公告》但尚未销售或注册登记的车辆产品,由生产企业负责收回,其产品再次申报《公告》时,视同新产品进行检测、输申报手续。

  《通知》还说,要逐步建立和实施生产一致性考核制度。为保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生产一致性,国家经贸委将首先对摩托车产品实施生产一致性考核。

  《通知》同时要求各车辆生产企业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并表示坚决打击走私、非法拼(组)装车辆等违法行为,严禁盗用、套用、转让《目录》或《公告》内的产品型号及合格证和“大吨小标”等违规行为。国家经贸委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违反上述规定者。

   闪烁短信--时尚至爱  动感短信--最佳祝福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发表评论】【汽车论坛】【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想免费学习高级商务英语课程吗?想拥有VIP邮箱吗?快来订阅成功宝典、WTO英语、白领健康手机短信吧!






车行天下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