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汽车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车辆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是第三者责任险,而眼下车险业务中“花头”最透、“故事”最多的也是第三者责任险。
在国外,第三者责任险完全同驾驶员的驾驶记录挂钩,“良民”驾驶员们不仅受各保险公司追捧,还可以在投保时得到各种优惠,而那些“危险份子”想要续保则会很困难,保险金要比一般情况高出不少,还得受到严格监督。如今,在上海这套科学的管理方法也即将 建立起来,《上海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即将出台。这下,那些第一年频出事故、第二年换家保险公司再谈“斤两”的驾驶员们再想钻空子可就难了。
《暂行办法》的宗旨就是和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实行浮动费率制。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协会的专家说,浮动费率是指“依据被保车辆在保险合同期内的安全行驶状况,及给他人施加的危险程度,在次年再投保时向车辆所有人追加或减少保险金”。
该《暂行办法》出台后,将从车辆的使用年限、过去一年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的严重违章数量和过去一年中所发生的保险理赔四个方面,对投保车辆进行约束和管理。
根据规定,非营运性机动车辆使用5年以后,车险费率将在基础费率上每年上浮12%,且逐年累增。凡发生致他人重伤之交通事故的,第二年费率按事故责任不同将上浮20%至30%;依此类推,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车辆,翌年保险费率将上浮20%到90%不等。另外,不要以为平时小违章无关紧要。新《办法》把日常违章也列入了考核指标,如酒后驾车、无证驾车、闯红灯、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都会导致车主在第二年保险时“多出血”。
针对眼下第三者责任险市场比较乱的状况,有关部门在制订新《办法》的方针上采用了从严治理的办法。被保机动车在过去一年中同时存在多种费率上浮要素,或其中某一要素发生多次的,浮动费率须累计计算。
今年,全市机动车辆的行驶状况记录将被信息化处理,并输入软件平台供各保险公司和管理部门共享。车辆只要在一家公司“坏掉了名声”,其它保险公司会马上知道,管理部门也会随时跟踪。根据《暂行办法》,一辆“劣迹斑斑”的在用车在第二年保费翻番甚至翻两番是完全有可能的。有关人士指出,遵守交通规则和谨慎驾驶,才是成为免受巨额保费之累的唯一途径。(伊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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