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修理厂修车、做保养本来是件很平常的事,但雪灵修车的经历却让她一生难忘。“在修理厂修了3天,车的发动机号就变了,我这车成了黑户了!”雪灵一怒之下,将修理厂告上了法庭。但是让雪灵感到意外的是,她的官司竟然输了。
车主:我的车无法年检
2002年1月28日,雪灵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雪灵说,没想到我的官司会输。就像拿着借条找债主要钱,人家却说我没有证据一样。现在我这车已经成了黑车。以前这车是外企牌照,每年验车特别麻烦。好容易海关监管解除了,我想给转成北京市的地方车,这下还真是没法办了;本来应该在2001年12月份进行年检,现在发动机号变了,根本没法通过年检了;去外地办事不敢开车,如果让警察把车扣了,我都不知道跟警察怎么解释。在北京尽量不开车,如果这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肯定也不赔。
修管处:谁会干这么傻的事
记者找到了北京市交通局东城管理处汽车维修管理科。记者刚刚说明来意,当时曾到现场勘察的韩兆秦工程师就坚定地说,发动机不是日产维修中心换的。
韩兆秦说,2000年12月28日,我和科长刘珊应北京日产汽车维修中心施经理的要求,去日产维修中心做现场勘察。用举升器把车架起来以后,我们进行了目测观察。根据经验,我认为,该车的发动机在维修期间没有被更换。原因很简单,与发动机相连的传动轴、固定螺丝、连接管线上都积聚了很多的尘土、油泥,不像近期刚刚被拆过的样子。发动机与车是匹配的,发动机号码和行驶证是一一对应的。换了发动机,等于是两辆车同时残废了。谁会干这么傻的事?
日产维修中心:我们没换发动机
北京日产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的经理助理袁俊海告诉记者,一台VG30系列的全新发动机,市场价不过在3万元左右;已经使用了13万公里的旧发动机则只能卖到几千元钱。即使偷了卖出去,也赚不了几个钱,不足以使人铤而走险。
北京日产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施学文总经理表示,按照行业部门的规定,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在修理前需要核对。但不能说修理厂没有核对发动机号码就要负责任。如果是做大修的话,肯定是要核对发动机号;小修则只依照行驶证登记。
日产公司:从未生产过“4位数编码”的发动机
当记者就该车行驶证上登记的发动机编号3827B以及该车的17位编码询问日产汽车公司的有关人士时,日产公司工作人员在仔细查询后表示,此车所用的VG30系列发动机编码应为六位数,而没有“3827”这种四位数编码发动机。此外,通过查询该车17位编码得知,此车并非大批销往中国的车辆,因此,日产中国公司无法查到该车详细的资料。
通过日产公司的解释,我们不禁会有这样的疑虑:行驶证上的发动机编码为什么“不存在”,是登记时搞错了,还是其他原因。目前本报正在积极联系,希望能够通过该车的17位编码,查出正确的发动机号。-文/耀东
1995年12月,雪灵购买了一辆大贸手续的日产千里马(NISSAN MAXIMA)轿车,底盘号210247,发动机号VG30-3827B。2000年12月25日,雪灵将该车送至北京日产汽车维修服务中心修理,更换方向助力管、自动变速器油。日产维修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邢涛记录了该车的发动机号码VG30-3827B,已行驶131000公里。
据雪灵介绍,因为急需用车,送修的第二天就请同事去日产维修中心看看修车的进度,想提前将车开回来。据同事回来后说,该车的发动机看上去好像干净了,可能会有问题。12月27日,雪灵委托王帆、方伟做自己的代理人去北京市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据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员胡某回忆,申请人是因为担心该车的发动机在维修过程中被调换而申请公证。2000年12月28日上午10:30,北京市公证处的两名公证员陪王帆、方伟一起到北京日产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取车。先去该中心业务大厅结算收款处,方伟缴纳了全部维修费并取得有效取车凭证。随后到该中心的修理车间,把取车凭证交付该中心的工作人员,并取回在该中心维修的轿车。方伟当场打开前车盖,找到该车发动机号所在部位,用铅笔和白纸将发动机号拓在纸上,取得了号码为748204N的拓片两页。王帆、方伟及两名公证员随后在拓片上签名确认。
王帆和方伟立刻向修理厂提出发动机已被更换。修理厂立刻报警。民警到现场后认为这种纠纷不属于公安局管辖范围,应找行业主管部门解决。于是日产维修中心请北京市交通局东城区管理处汽车维修管理科来到现场检查。当天下午,汽车维修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对该车的发动机各连接部位、油管、底盘螺丝等处进行了详细检查后得出结论,该车在此次修理过程中未发现任何拆卸发动机的痕迹。
2001年6月19日,雪灵向东城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被告将车恢复原状并赔偿修车费用。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接车时是按照该车的车辆行驶证登记了发动机号。当被告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该车为更换发动机后,原告未提出异议。现已无法再对该车进行鉴定。原告的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驳回雪灵的诉讼请求。
关于换发动机的三大疑问
在几天的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发动机的更换时间有几种不同的声音。
-进关时拓错了号码?
甲方:北京日产维修服务中心的袁俊海认为,VG系列发动机的号码与变速箱号码所处的位置非常接近,可能是在车辆进关的时候拓错了号码。汽车维修管理科的韩兆秦工程师也持同样的看法。
乙方:北苑检测厂负责外观检测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对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的位置已经烂熟于心。记者问到日产千里马轿车发动机号码的位置时,这位工作人员随口回答,六缸车在发动机后面,四缸车在油尺边上。
-去维修前就被更换?
甲方:汽车维修管理科的韩兆秦工程师认为发动机不是在那次维修中被换的。与发动机相连的传动轴、固定螺丝、连接管线上都积聚了很多的尘土、油泥,不像近期刚刚被拆过的样子。
乙方:雪灵告诉记者,最近一年来,这辆车一直在日产维修中心进行维修保养。因为有车载电脑,街边的小店从来不去。
某特约维修中心的修理工告诉记者,偷换汽车中的部件不被发现很容易做到。换了部件以后,在连接的螺丝、管线上滴一些油,再把吸尘器里的土撒上去,就可以做出油泥,掩盖拆卸的痕迹。
-在维修时被更换?
甲方:袁俊海说,换一台发动机需要两名熟练的工人干半天。维修中心晚上五点半准时下班,锁门、拉闸断电;这么大的家伙,即使偷着拆下来也没地方藏,运出去也不是件轻松的事情。
乙方:车主雪灵说,2000年12月11日,我的车曾去检测场进行车辆年检。12月12日,我又去海关办理了海关解除监管手续。两次都是要看发动机号的。12月25日,去日产维修中心修车,取车时发动机号就变了。-本版文并摄/丁丁(除署名外)
律师:
修理厂要承担责任
北京智浩律师事务所的张卫华律师认为,北京日产维修服务中心应对此案承担责任。尽管日产中心表示,依照车辆行驶证进行登记是行业惯例,但是没有核对发动机号码确实是修理厂的失误。由此看出,责任应由修理厂自负。
此外,结算单是本案的重要证据。结算单可以证明车送到修理厂时的状态,包括牌照号、发动机号、底盘号、已行驶里程、检修项目和费用。这些信息经过车主的认可,修理厂核对无误,才输入电脑存储。出了问题,形成了诉讼纠纷,修理厂却推说没有核对过发动机号码,并以此为抗辩的理由,显然无理无法。双方哪有信任可言?
在此案中,北京市交通局东城管理处汽车维修管理科出具了一份现场检查结果。汽车维修管理科是政府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技术鉴定的主体资格?其出具的鉴定报告形式是否合法?都值得推敲。在一般情况下,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部门和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鉴定人进行技术鉴定、出具鉴定结论,并说明鉴定人职务并加盖部门公章。这样的技术鉴定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
换发动机的
五种可能
就此案,记者咨询了北京市汽车修理公司副总工程师魏俊强。他在没能亲自鉴定该车的情况下,从修车人的角度提出了以下几种可能:
一、该车是否一直由车主本人使用,有没有车被借给朋友使用时出现故障,朋友修好后出于某种原因没有告诉车主的可能?
二、修理厂将发动机修坏,害怕因此而影响信誉,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为其更换发动机。但这种情况中,修理厂有意欺骗客户的可能性很小(也不排除有)。因为涉及发动机编号问题,早晚会被车主发觉。
三、修理厂无心犯错。当时恰好有两辆同一型号的车都在修理发动机,无意间将发动机装反。
四、个别修理工私下所为。修理工出于私利,私自将发动机调包。
五、发动机根本没被换过,或许行驶证上登记的发动机号码有误,而历年的年审又没有被发现,导致车主一直误以为行驶证上的发动机号是正确的。(文/张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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