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令不少消费者翘首以盼的《汽车消费政策》终于露出了其庐山真面目。尽管这还只是一个征询有关部门、企业的讨论稿,但人们从中还是可以看出《汽车消费政策》的基本思路和大致脉络。
通读整个《汽车消费政策》便不难发现,其贯穿始终的是对私人汽车消费的鼓励和支持。无论是各地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鼓励私人消费的政策,还是汽车
消费者有权拒绝缴纳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规费之外的任何附加费用,体现的都是保护私人汽车消费者的利益、营造适宜汽车消费环境的目的和宗旨。可以说,“饱受”乱收费之苦的私人汽车消费者,终于有了可以对乱收费、乱摊派现象说“不”的政策依据。
《汽车消费政策》涉及了目前汽车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汽车收费等敏感性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是困扰汽车消费的症结所在,也是私人购车市场能否摆脱禁锢得到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该政策首次明确提出了在购置、使用及保有环节,消费者有权拒绝缴纳非正常的附加费用,并且再次重申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对汽车消费者收取任何附加费用的规定。应该说,国家治理、整顿汽车消费环境的决心和鲜明态度,不仅对广大私人汽车消费者是个极大的鼓舞,也肯定会对乱收费现象起到政策上的“威慑”与抑制作用。
尽管《汽车消费政策》贯彻了国家鼓励汽车消费的政策初衷,但整个条文给人的感觉还是原则性、指导性的意义多于实际意义,可操作性仍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汽车消费政策》在许多问题上提出的仅仅是一种指导性的原则,而在相应的保障措施上却显得“苍白”和“乏力”得多。没有相应的具体保障、约束措施的政策,是否有流于形式的可能,这并非是杞人忧天。
再有,就是作为国家鼓励使用小型节能载客车思路的重要体现,消费者购买百公里油耗低于4升、总长度在4米以下、总宽度在1.7米以下,并通过国家汽车型式认证的载客车,可获得减半征收车辆购置附加税和免征汽车消费税的优惠措施,可以说是《汽车消费政策》中最让消费者感到“心动”的地方。然而,就是这样一条最具“突破性”的政策条款,其实质意义却远没有人们想像的那样大。从中国目前汽车工业的整体技术水平来看,在相当时间内还无法推出百公里油耗低于4升的载客车型,即便是在技术上能够达到,在成本上能否为用户所接受仍有很大的疑问。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优惠政策更多的是鼓励使用小型车的象征意义。
作为以鼓励汽车消费、培育汽车市场为目的的《汽车消费政策》,希望能够解决目前在国内汽车消费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真正让汽车消费者得到实惠。从这一意义上说,讨论稿的《汽车消费政策》还远远不“解渴”。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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