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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公用专用两种乱停车最高罚款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7月27日 09:29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薛冰)今后,大马路上想停车,必须找交管部门施划的道路停车位。在没有施划道路停车位处停车,最高要被罚款500元。

  新出台的《北京市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在路上停放时,只准许停放在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车位内。道路停车位分为公用和专用两种,后者只准领有专用停车证的机动车限时、对号入位停车。入位停车时必须按顺行方向停车,车身不得超出停
车位,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违反此条,会被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现违章停车行为,交管部门将采取拖曳机动车、锁定车轮、粘贴违章停车处理通知单等措施予以纠正、查处。目前,交管部门正在部分道路增划停车泊位,完善规范工作到7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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