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修改,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那么这项法律的修改同消费者有什么关系呢?
这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关于外汇平衡的条款、关于当地含量的条款、关于企业生产计划备案的条款、关于本法修改权的条款等。当前比较受关注的是当地含量条款的修改。当地含量,实际就是我们常说的汽车国产化率要求。
修改前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9条第2款规定:“合资企业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等,应尽先在中国采购,也可以由企业自筹外汇,直接在国际市场购买。”现在修改为“合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需要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可以在中国购买,也可以在国际市场购买。”
根据1994年颁布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也规定,国家根据汽车工业产品的国产化率制定进口关税的优惠税率。凡是达到下列国产化率的,可享受不同的优惠税率:
1、引进M类整车技术的产品国产化率达到40%、60%、80%。
2、引进N类、L类整车技术的产品国产化率达到50%、70%、90%。
3、引进汽车、摩托车总成及关键零部件技术的产品国产化率达到505、70%、90%。
引进整车的起步国产化率必须达到40%以上。
后来,有关部门还对客车、发动机等产品的国产化作出了规定。设计纲领在5万辆以上,全期国产化率目标在80%以上,申报时国产化率达到40%及以上的轻型客车整车生产企业,在国产化率40%及以上至60%时,按税则税率75%征收;在国产化率60%及以上至80%时,按税则税率60%计征;国产化率80%以上按税则税率40%计征。
设计纲领在10万台以上,全期国产化目标在90%以上,申报时国产化率达到60%及以上,并为两个及以上国产化整车配套的发动机、变速箱生产企业,在国产化率60%及以上至80%时,按税则税率60%计征;国产化率达到80%及以上,按税则税率的30%征收。
提出国产化要求的背景是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国内汽车需求极其旺盛,国内生产远远不能满足市场要求,汽车价格暴涨,拉动汽车进口大量增加,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初期都曾经突破30万辆,走私和非法拼装汽车的问题也比较严重。那时国家外汇奇缺,用于进口汽车零部件的外汇只能由企业自己平衡。
国家定点的几个轿车生产企业相继引进了产品,由于国内汽车工业底子薄,在零部件配套上存在较大的困难,同时由于市场相当火,价格奇高,虽然成本很高也有利可图,因此一些企业试图利用来件组装汽车赚钱,这对实施国家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是不利的,因此国家开始对轿车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国产化率考核,其目的是稳定国内汽车工业,稳定汽车市场。
但是在引进车型国产化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国内汽车工业与国际水平相差太大,对先进技术的吸收有较大困难,特别是国外汽车产品开发周期缩短,更新速度加快,我们的企业对老车型的技术还没有消化吸收完,国外新的车型已经上市了,如上海80年代引进的桑塔纳轿车是大众公司B级车的第二代车型,上海大众花了15年的时间,使该车型基本上全部国产化,但是大众公司的B级车已经发展到第五代,这就是帕萨特B5,上海大众不得不重新引进,因为对中间的几代已经不可能也不必要再徒劳追赶了。另一方面,15年国产化获得的是一个80年代初的车型,完全没有国际市场竞争力。其他合资公司也有类似的情况。北京吉普公司成立时,切诺基还是一个刚刚出炉的面包,十几年过去,当初的合作伙伴美国汽车公司被克莱斯勒吞并,后来克莱斯勒也并入戴-克公司,戴-克公司最近宣布停止生产切诺基,北京吉普公司的技术后援断了,它的下一个产品在哪儿呢?
国产化本应降低生产成本,但是由于高关税保护的存在,不但抬高了进口汽车的价格,也抬升了国内生产汽车的价格。一般来说,进口汽车在国内市场上的销售价格,一般是进口汽车到岸价的两倍半,也就是说如果生产成本与国际接轨,国产汽车价格应该是进口汽车价格的40%,或者说应当同国外生产的同规格车价格相当,但是实际上国内生产的汽车价格仍然要比国外同规格车高,一般高出50%到一倍,有的仅比进口车价格稍低。所以说,国产化汽车对消费者来说是要付出较高的代价。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观点,高关税保护的负面影响就是侵害了消费者利益。而在国产化汽车身上,仍然笼罩着高关税保护的阴影。
中国加入WTO之后,将逐步降低汽车的进口关税,到2006年将降到25%左右,零部件进口关税将到10%,那时进口汽车比现在便宜许多,进口零件组装会更便宜一些,因此如果国产零部件的成本降不下来,质量上不去,那时可能会出现大量进口零件组装汽车的问题。
另外一个问题是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不但限制汽车厂搞全球采购,也限制搞全国采购,只能用本地的配件,这对整车厂家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也是不利的。
有人认为如果不搞国产化,国内汽车工业就会演变成跨国公司的装配厂。最近一些合资汽车生产企业相继提出要搞全球采购,有的媒体形容全球采购对中国汽车零部件厂是“晴天霹雳”。但是,如果按原来的国产化办法和思路继续下去,中国的汽车工业也会越走越困难。
其实,外国汽车公司不会什么零件都从本国运来,而是采取哪里便宜用哪里的,对于体积大或重量大加工难度又不高的零件,一般就地生产;有一定加工难度的零件将会择优采购;高技术产品如电子控制系统等还要依靠进口。
要求国产化与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是矛盾的。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规定:成员方不得实施与关贸总协定第三条关于国民待遇和第十一条关于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投资措施。在该协议附件“例示清单“中明确列出了禁止成员使用的强制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平衡、当地含量和出口实绩的措施。中国正在协商加入世贸组织,在法律方面将进行大量的调整,以适应世贸组织法律的要求。
应该说,合资法关于采购方面的修改对汽车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因为他们将可以得到更便宜、质量更好的汽车产品了。(贾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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