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额度
·借款人以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本行出具个人存单质押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
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2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80%。
·以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不得少于购车款的3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70%。
·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购车款的60%。
2.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
3.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并随利率调整一年一定。
·如遇国家在年度中调整利率,新签订的《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水平执行。
·现行贷款利率一览
贷款期 半年以下(含半年)半年至一年(含一年)一至三年(含三年)三至五年(含五年)
月利率(‰)4.654.875 4.95 5.025
年利率(%)5.585.85 5.94 6.03
4.偿还贷款
·汽车消费贷款实行按季结息,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如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银行,并征得银行的同意(须亲自在银行办理手续)。
·借款人约定按月或按季等额偿还本金,按季支付利息。
·具体计算方式:每期还本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月或季);每期应还利息=上月剩余本金×贷款月利率。
·贷款的偿还可以采用现金、信用卡或储蓄卡的方式。
·借款本息偿还完毕,所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自行终止。银行在合同终止三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物权证明等退还给借款人。
5.贷款的担保方式
·抵押、质押、保证(第三方担保和保险公司履约保险)。
一.贷款购车程序
借款人--个人/法人
向银行特约经销商咨询
将必须材料提交特约经销商初审
经销商向银行推荐
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
银行受理批准
选定车型并交付首期款
借贷双方签定贷款合同
进行公证、办理保险
特约经销商办理车辆上牌手续并交车
按合同规定如期还款
贷款人--银行
对借款人的申请及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通知经销商为客户办理首付款、保险、公证、选车等
对借款人进行资信审查
审查过后,通知客户及担保人到银行签署个人消费贷款借款合同、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和委托付款授权书
银行信贷部填制个人消费贷款审批表的客户情况及审查意见
银行信贷部批准
银行行长批准签字
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
二.贷款购车常识
1.什么是汽车消费贷款?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对在其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2.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可以购买哪些汽车?
汽车是指国家产业政策所确定的国产汽车,具体品牌各银行自定。
目前能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汽车品牌有:桑塔纳、富康、捷达、红旗、奥迪、夏利、奥拓、长安之星等,
以后随此项业务的发展,汽车品牌和车种会不断增加。
3.借款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个人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规定数额的购车首期款;
(4)能为购车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法人
(1)具有偿还贷款能力;
(2)能为购车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3)在贷款银行开立结算帐户,并存入不低于规定数额的购车首期款;
(4)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4.如到付款期,借款人付不了款,银行会如何处理?
如任意一期到期未付,且经甲方二次书面催促仍无反应的,甲方有权按合同就用户未偿还的全部欠款,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车辆扣回拍卖,
拍卖款额不足以偿付欠款及必要费用的,用户须补足欠款,如超出欠款和费用总和的,超出部分可反还给乙方。
5.如已付清款项,但车辆发生质量问题怎么办?
如车辆出现质量问题,用户自行到厂家特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交涉处理。此期间,
用户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或延期支付每期应偿还的钱款和其他所欠费用。
6.共同购车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共同购车人指与购车人具有配偶关系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自然人,
其愿意在购车人的消费信贷购车活动中共同承担风险责任,共同认可合同条款,
共同偿付欠款。在购车人出现问题不能偿还车款时,其具有不可推卸的偿付欠款的责任。
7.贷款购车时可以抵押贷款么?是否有相关规定?
抵押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可做抵押物的财产包括:
1.抵押人有权自主支配的房产和其他土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家土地使用权;
3.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财产。
贷款人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到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全设定后,所有能够证明抵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抵押物的保险
单证(正本)等,均由贷款人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
8.《担保法》中有关质押与质押物是怎样规定的?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优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
《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
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
9.可以用房产或有价证券作抵押么?
可以,房产证须为国家专门管理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用户提供原件正本且签订抵押合同,
进行抵押登记和公证后即可。如用户提供国库券或其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只需提供所欠款的60%,即可办理。
10.贷款购车,能否在外地使用?
在车款尚未全部偿清之前,只能在本地区使用,严禁长期到外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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