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向个人或企、事业法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国产汽车的人民币消费贷款。中国银行开办汽车消费贷款,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推出的一项全新业务。
贷款对象
个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提供有效抵押物或质物,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保证人;能支付购车首期款项。
企事业单位:具法人资格的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并在指定的银行存有不低于规定数额的首期车款;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等。
贷款期限
一般为一至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贷款币种
目前仅限于人民币。
贷款金额
以质押方式或由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保证的,首期付款不少于车款的20%,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车款的80%。
以所购车或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不少于30%,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车款的70%。3、以第三方保证方式贷款的,首期付款不得少于40%,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车款的60%。
贷款利率
根据贷款期限长短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申请所需材料
个人:贷款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及家庭情况;与指定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
企、事业法人:贷款申请书、法人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上年财务报告、上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与指定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
贷款偿还
按月偿还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借款人应于贷款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前,主动在其存款帐户上存足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由银行直接扣收其每月还贷本息。经贷款人同意允许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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