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购车 消费者有三大不满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月12日 17:54 北京晚报
王先生最近开了一个公司,为了业务与交通的方便,首付款10%的桑塔纳轿车,为了表明他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每到一家分期经销商处,他都拿出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进行解释。可是由于银行与经销商的协定,各经销商都无能为力。因此王先生也只能望而止步,决定延迟一段时期,等条件满足后再做打算。
昨天记者从北方汽车交易市场了解到,像以上的情形,在分期购车者中占有一定比例,这说明目前购车的分期付款条件与消费者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以普通捷达轿车为例,全额13万元左右,首付30%约需4万元,3年期每月需还款3000余元,若选择两年期,每月就要负担4000余元。如此算来,即使是分期付款,购车也只能是高级白领的专利。
据北方汽车交易市场商务信息中心的一位先生介绍,消费者对目前市场上商家推出的分期付款购车主要有三大不满:首先是不满分期的期限。目前市场上多数商家规定的还款期限为3年,即使有5年的业务,手续也繁琐得让消费者无法接受。其次是首付款,商家推出的首付一般占车款的30%左右,而有50%的消费者认为首付应该低于30%,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想圆汽车梦的家庭提前购车。第三就是手续一定要简化。这不仅意味着担保条件要宽松,还包括从申请到提车上路的时间不能太长。
有专家指出,要顺利推出分期付款制度,必须整理、完善汽车的销售流通体系,大力发展高效率的旧车拍卖市场。这样在分期付款购车实施的过程中,如因买方未能如期付款,对依据法定程序回收的车辆能有渠道进行拍卖处理,则会大大减小分期的风险,而且也为害怕由于某种原因不能付清分期余款的消费者解决了后顾之忧。(马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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