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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梁琦报道今起,全市公路局各区县养路费征稽所开始征缴明年的养路费。昨天,市公路局养路费征稽处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养路费采取的是预交制,因此,车主要提前一个月交付,必须引起重视。 据了解,根据交通部的有关文件,养路费以月、季度、半年、一年的交付单位进行,并且是预交。例如:今起至明年1月5日,是交付明年1月养路费的期限,超过1月5日便要交纳滞纳金和罚款。明年的养路费收取期限由于暂定为半年,因此,车主必须于明年1月5日前交纳。可交纳一个月、一个季度或半年的费用。敬请车主留意。下半年的养路费收取方式将另行通知。 请您点击此处就本文发表您的高见 主编信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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