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税费制度必须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9月26日 09:45 国研网
在国家扩大基础设施投入、扩大内需等重大政策的指导下,国家各有关部门已在积极制定和调整各种政策、措施。财政部已就费改税提出详细的方案,并与国家税务总局一起对符合低排放标准的汽车产品给予消费税减收的优惠。公安部提出,在新的车辆注册登记办法中,拟增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便用户开展抵押担保业务。国家计委牵头正在制定《汽车消费政策》,国内贸易局也在修改“旧车报废办法”。政策的修改和实施需要一个调整期。当前,过高的汽车税费增加了购车成本的使用成本,严重制约了汽车销售,阻碍了汽车工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汽车购买和使用过程中,收取的费用繁多,数额巨大。1997年,有关方面从汽车产品收取的税费约为1300亿元,相当于汽车全行业年产值的一半左右,这还不包括未经正式批准的各种收费,而近几年汽车行业利润也不过50亿元左右。
与一些汽车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汽车税费在税费种类、税费构成、税费征收方式和税率等诸多方面部存在着很大差别。许多国家的税费政策具有鼓励购买的作用,有利于汽车工业发展。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以及实际存在的乱收费现象,对汽车产品既限制购买又限制使用。因此,必须结合我国国情,按照“借鉴国外经验、推动技术进步、减少污染、节约能源、合理收税”的原则进行改革。
《中国汽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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