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决”宁德时代 律师:中航锂电IPO进程或因“专利侵权”案受阻

“对决”宁德时代 律师:中航锂电IPO进程或因“专利侵权”案受阻
2021-08-04 08:11:09 财联社

  宁德时代与中航锂电的“专利战”打响之后,涉事双方仍各执一词。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请求,是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中的一种常规操作。”8月3日,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超向财联社记者分析表示,知识产权案中若要判定侵权,就要判断这个权利的合法有效,如果能够在对商标或者是专利提出无效的基础上把这一权利否定掉,则此案本身也就不复存在。“中航锂电的意思是,认为自己没有构成侵权,所以要求对所谓的侵权进行确认。这也是法律不能剥夺的一种做法。”

  8月2日,中航锂电官微就宁德时代起诉其专利侵权一事再度发布声明。中航锂电称,公司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宁德时代起诉公司的两份《民事起诉状》((2021)闽01民初1995号、1996号),并表示,公司已于当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上述两件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

  “我国专利法立法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是成为企业和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中航锂电表示,公司作为我国最早进入锂电池研究、制造领域的企业之一,经过长期深耕积累了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并进行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布局。因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为避免对案件审理产生影响,在此不就具体内容进行披露。公司高度重视该事项,将按法律程序应诉并不惧挑战。

  7月21日,财联社记者曾率先披露宁德时代已正式起诉中航锂电专利侵权的消息。彼时,该人士透露,中航锂电涉嫌侵权范围覆盖其全系产品。随后,宁德时代对外确认了此消息。而作为此案另一当事方的中航锂电也迅速回击。其官方表示,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提供给客户的产品都已经过专业知识产权风险调查,确信所生产的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目前,专利权利诉讼等纠纷是很常见的市场竞争现象。”在熊超看来,通过良性的诉讼,将有可能打破所谓的“技术垄断”。宁德时代作为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手中掌握了大量的技术和发明专利,且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所以在某种层面上诉讼或许是解开所谓“垄断竞争”这一死结的方法,“只有存在竞争,行业才可能促进共同的繁荣。同时,在新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也应当全面有效的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及保障管理体系。”

  这并非是宁德时代首次提出专利侵权诉讼。2020年1月,福建省人民法院受理了宁德时代起诉塔菲尔新能源专利侵权的案件,涉案标的金额1.2亿元。宁德时代希望塔菲尔新能源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其专利权的电池产品,并赔偿相应损失。同年4月,宁德时代再次起诉塔菲尔新能源专利侵权,涉及四项专利,涉案标的金额达8000万元。两次诉讼共涉及金额2亿元,更是打响了国内动力电池知识产权专利的“第一枪”。

  “这次事件看似是两家动力电池企业的专利之争,实则或许是中航锂电动了宁德时代的‘蛋糕’。”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

  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动力电池企业国内装机量排名中,宁德时代以25.76GWh排名第一,比亚迪和LG化学分别以7.65GWh和4.72GWh分列二三位,中航锂电则以3.63GWh排在装机量排名的第四位。而且中航锂电的“朋友圈”越来越大,已成为广汽、长安、吉利、东风等一线车企的重要电池供应商。

  值得留意的是,目前中航锂电正处于IPO计划的关键时刻。根据此前规划,中航锂电打算在2022年一季度申报A股IPO,目前正在进行Pre-IPO的最后一轮融资。

  “中航锂电的IPO进程大概率会受到(案件)影响。”熊超认为,对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及一些合法权利状态是投资者和相关监管部门审核的重点之一,如果企业本身就存在着某些合法待定的情况,势必会受影响。“案件周期并不会短,不乐观的讲,时间可能会在三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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