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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影响几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1日 07:5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韩洁)酝酿14年的成品油税费改革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同时我国还在近日启动了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作为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重大改革,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实施必将对国家、各行各业以及广大消费者带来不同的影响。

  生产环节征税:行业影响不一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最核心的内容是以调增消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并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的间接接轨,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流动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下调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的出厂价格,并明确2009年1月1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下调成品油出厂价格意味着成品油生产企业的利润会下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专家舒朝霞认为,短期来看,下调成品油出厂价格对石化企业的利润影响比较大。但国际原油价格长期看涨,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长远看对石化企业还是有利的,当原油价格在一定幅度内上涨时,确保企业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业内人士认为,下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对航空业来说也降低了大量成本,形成长期利好。此次航空煤油价格由每吨7450元调整为5050元,每吨降低2400元,下降幅度达到32%。但由于燃油附加费随之大幅下调,势必会对民航业收入造成影响。

  从量计征:促汽车产业结构升级

  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后,汽油、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将实行从量定额计征,而不是从价计征。这意味着征税多少与油品价格变动没有关系,只与用油量多少相关联。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林双林表示,改革后养路费等交通收费被取消,转换为成品油消费税。这意味着购车者的油量消费将决定养车成本。“这一改革无疑会促使消费者改变汽车消费观念,鼓励购买节油汽车和发展公共交通。同时推动汽车行业的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新能源和新技术的应用。”

  奇瑞汽车公司总经理助理金弋波说,按照公布的改革方案,多用油多缴税,少用油少缴税,这将给油耗低的小排量汽车的发展带来重大利好,国内小排量汽车发展将迎来真正的春天。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荣惠康认为,改革方案显示,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比汽油低,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先进的柴油发动机技术,对柴油汽车的发展带来利好。从中长期来看,改革也有利于节油效果明显的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政府补贴:保障特殊群体利益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实施后,一些原先不缴纳养路费等收费,现在需要增加成品油消费税的群体,如农机用户、渔业和林业企业等的税费负担内容将发生变化。对此,改革方案明确,国家将对粮农、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的扶持。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室主任张学诞指出,这次成品油税费改革是在不提高现行汽、柴油价格前提下进行的,并且在现行成品油价格水平上,国家已经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了补贴。此次改革后,原有的油价补贴政策将继续执行和完善,体现改革的“民生倾向”。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国内成品油价格按完善后的机制运行后,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安排,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而且将通过财政已经建立的对农民的直补渠道,将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

  对于油耗高的出租车行业,很多出租车司机担心实施改革会增加运营成本。财政部等五部门在22日公布的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政策中明确,出租汽车企业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的承包费(“份钱”)或管理费中包含取消的公路养路费等收费的,要相应核减。

  取消养路费等收费:24万多征费人员待安置

  成品油税费改革明确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这些交通收费部门有24万多名征费人员,改革势必带来这些人员的安置问题。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交通厅局长会议上指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特别是对公路行业影响深远,机构、人员、筹资渠道和公路发展格局都将发生深刻变化。他要求各地要千方百计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并积极帮助改革涉及人员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专家指出,此次改革将给“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投融资模式带来挑战。从长远发展考虑,有必要对收费公路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能够使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点数量减少一半以上,解决收费公路规模过大问题,方便城乡居民出行和货物运输,也可以减轻用路者的负担。

  引导百姓理性消费

  作为成品油生产消费链条上的终端用户,普通消费者担心改革是否增加了自己的负担。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主任白重恩认为,政府承诺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实施这项改革,不会增加用油者负担。对消费者来说,由于取消了养路费等费用,虽然成品油消费税增加,但成品油税前价会降低,税前价加上消费税后成品油价格不会上升,所以实施改革目前总体上不会增加消费者负担。

  改革方案提出,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

  社科院财贸所价格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指出,国家对成品油设定最高零售价格,考虑到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对于消费者来说,不能只希望享受低油价的好处,也应该关心国家的长远发展,培养理性的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

  白重恩认为,总体来看,国家选择此时推出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时机非常好。在成品油价格没有调整到位之际,我国增加成品油消费税对市场冲击比较小。在增加消费税的同时,调整成品油的税前价,这样使得税后价格不会有太大变动,目前对消费者没有太大冲击。而且前期一段时间的高油价,大家对未来的油价也有了期望,因此能够接受增加的消费税。“从各个方面看,当前的时机千载难逢,不仅改革成本低,对经济冲击小,消费者也比较容易接受。”

(编辑:黄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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