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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全新模式重组中国汽车工业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6月19日 09:59 南方都市报

  中国汽车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大力推进强强联合。也就是要把占全国汽车总产量92%以上的前十几家企业,尽快重组为少数几家大集团,而且重组应尽可能在中国“入世”以前或在有限的过渡期内完成。当然,这一联合应当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强联合,而非“以大吃小”;应当是以产权为纽带,而非行政上的“拉郎配”。

  采取适合中国汽车工业现状的全新模式来推进行业的联合重组;按照比较优势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大力推进国内与国外企业特别是与国际上一流的大公司、大集团的联合与合作,主动参与国际分工;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引导协调作用,来推动和促进我国汽车工业的联合重组,这些方法都是必须的。

  政府可以用新的项目审批办法为中外合资或联合创造前提条件,以提高我们对汽车工业这个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推动和促进作用的产业的自主“控制力”。

  既然我国汽车工业是以国有资产占绝对优势地位,无论是推进国内汽车工业企业的联合重组,还是开展与国外企业的合资或合作,政府都应该站出来发挥积极作用。这个问题可以首先考虑从中央所属企业入手来解决,以促进汽车工业的资源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达到优化配置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一些生产要素如资本、技术、劳动力等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如果单靠市场机制来推进行业的联合重组力度还不足,因此,加强政府的引导和协调作用可以大大缩短联合重组的进程,为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赢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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