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股市刚一收盘,满眼满脸都冒着绿光的资深天津小股民Alfred走出证券公司的大厅,抬头望了望旁边已超过500米但还没封顶的号称中国北方第一高楼的天津高银金融117大厦,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虽然网上都在铺天盖地得学习雷锋精神,义务将北上广深的所有知名的高楼的高度、位置等信息详细列出,专供给广大重仓股民。Alfred丝毫不为所动,骑上那辆老“凤凰”,头也不回地径直朝其租住的位于滨海新区的地下室走去,此刻Alfred心里惦记的,已不是那股票大厅绿绿的K线大屏幕,而是昨天自行车筐里收到的一则招聘小广告:瑞典一家电动车公司计划在滨海新区投资建厂了,而大规模招聘活动也即将开始。
小广告上所列的公司,正是三年前收购瑞典萨博汽车剩余破产资产的国能电动汽车瑞典公司(NEVS),而他们计划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合资汽车工厂,也就是刚刚秘密“签约”的国能电动汽车(天津)公司。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八字还没一撇的国能天津公司的招聘工作已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瑞典时间5月27日上午11点整,NEVS CEO Mattias Bergman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NEVS公司股权初步变更信息,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THT)和北京国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SRIT)正式成为NEVS的股东。其中天津滨海新区地方政府投资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2亿元)收购NEVS 30%的股份,正式成为NEVS的小股东之一。天津与NEVS双方已签署了股权认购协议,首批款项4000万美元已于5月27日到账。双方还计划在天津滨海新区建设合资新工厂,在全新的合资自主品牌下生产纯电动汽车。天津工厂将成为NEVS除了瑞典特洛海坦原萨博汽车生产基地外的第二个工厂,所产车型主要面向中国市场销售。而瑞典特洛海坦工厂将面向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际市场销售。同时,NEVS还计划在天津成立电动汽车研发中心,首款电动汽车将基于NEVS现有的电动汽车技术打造,“我们”将“充分利用天津配套完善的汽车供应链体系”,打造“高品质”的电动汽车。NEVS天津后续还计划推出基于NEVS未来“凤凰”平台打造的新型多样化电动车。而另一家股东北京国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SRIT),将以其自身在“IT软件服务、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方面的独特技术优势”,为NEVS打造面向未来的“互联网汽车和无人驾驶汽车方面”提供帮助。
求生之路
NEVS由瑞典籍华人蒋大龙通过其控制的国家现代能源控股(NMEH)出资创立,成立三年间可谓命运多命运坎坷,几经沉浮。
2012年6月13日击败了当时呼声最高的中国青年汽车,购得破产的萨博汽车相关资产(包括萨博汽车公司、萨博汽车动力总成公司和萨博汽车工具公司),并获得了现有萨博9-3的知识产权和未完成的凤凰平台的知识产权。NEVS还与萨博品牌持有人萨博防务公司(Saab AB)达成协议,取得萨博名称(Saab四个字母,不是鹰头狮身的Griffin logo)的使用权。
2013年1月7日山东青岛市政府通过其地方融资平台青博投资公司,出资6.49亿克朗以及用于一期商业计划的11.5亿克朗股东贷款的承诺,收购NEVS 22%的股权。2013年9月18日,NEVS治下首款萨博9-3Aera 2014款轿车正式下线。2014年4月,萨博9-3开始正式上市销售并交付给消费者。
2014年5 月青岛方面承诺的贷款未能及时到位,缺钱少粮的NEVS被迫停止了萨博9-3的生产,遣散了部分劳务派遣人员,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
2014年8月29日,NEVS 正式公布“与两个亚洲金主”进行融资/入股谈判的《重组方案》,法院正式批准NEVS进入破产保护阶段。
2014年9月2日, 萨博品牌所有者瑞典萨博防务公司(Saab AB)取消了对NEVS的“萨博”品牌使用授权。
2014年10月8日NEVS公布《初步重组计划》,确定了接受亚洲金主OEM1入股NEVS(方案A)、与金主OEM2建立技术开发合资公司(方案B)以及将NEVS转型为工业服务公司(NIS)(方案C)的三个方案。届时,NEVS将由此前的国家现代能源控股NMEH(78%)与青博(22%)的双方合资,转变为 NMEH、青博、OEM1的三方合资,OEM1为控股大股东。
2014年11月30日,NEVS宣布与亚洲金主OEM1签署投资意向书,OEM1承诺每月为NEVS提供500万欧元的过桥贷款,用于支付延长重组期的各项日常支出。
2014年12月2日,法院批准延长破产重组保护期三个月至2015年3月2日的决定。
2015年3月2日,NEVS公布《破产重组人报告》和《致债权人的信》,重点提出了一个再次延长重组期的请求和一个50%的债权人和解清偿方案,即NEVS欠款50 万克朗以上的“债主”债务只能得到清偿50%,且分两期偿还,首期法院批准后60天内付清,第二期6个月内付清。NEVS欠款50万克朗以下的“债主”债务能够得到足额清偿。所有清偿所需款项将主要由占NEVS 78%股份大股东——国家现代能源控股(NEMH)负责筹集。
2015年3月11日,法院批准NEVS第三个延长的重组保护期。
2015年4月14日,法院正式批准NEVS债务和解计划,为其8个月的NEVS重组期,在经过数次延长后,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2015年5月27日,走出破产保护期一个月的NEVS正式宣布NEVS公司股权变更信息,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THT)投资12亿人民币,收购NEVS30%股权,与另一家北京国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SRIT)一道正式成为NEVS的股东。关于萨博品牌的授权使用谈判,则语焉不详。
这次天津滨海新区和国研信息科技为代表的中国资本的介入,能够力挽狂澜吗?挑战依旧,前景难料,首先还是钱的问题。
NEVS自收购萨博破产剩余资产起,几乎就是陷入了深不见底的泥潭。即使大龙和NEVS为挽救萨博和NEVS自身做出了的种种努力和尝试,但到目前为止结果似乎并不理想。大龙正逐渐走向“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尴尬境地。
除了2012年收购萨博剩余资产所花的18亿克郎(折合约17亿人民币),从2012年到2013年,大龙控制的国家现代能源控股(NEMH)共向NEVS提供了2.79亿美元(折合约17亿人民币)。从2014年年初到法院批准进入重组阶段的2014年8月29日,NMEH向NEVS提供了8,370万美元贷款。进入重组期后,NMEH又继续 向NEVS提供了1,320万美元的贷款。到2014年年底,粗略估计NMEH共向NEVS融资超过58亿人民币,这还不算青岛方面注资的6.5亿克郎(约6亿人民币)。而NEVS《重组方案》中显示,2014年全年NEVS总亏损为11.88亿克朗(约11亿人民币)。如果算总账的话,NEVS资产到目前已经吞噬了75亿人民币。
根据法院2015年4月14日批准的NEVS退出重组阶段的先决条件--《债务和解计划》,NEVS 60天内(也就是2015年的6月14日)需要付清偿还欠款50万克朗以上的“债主”所欠债务的50%的首批款项,6个月内付清余下的款项。欠款50万克朗以下的“债主”债务需要得到足额清偿。目前 NEVS共有573个非抵押债权人,其中104个欠款在50万克朗以上。假设按欠104名债主每家正好50万克郎,剩下469名债主平均每家25万克郎计算,NEVS还需偿还月1.7亿克郎,折合人民币1.5亿。
为了融资,大龙已于2014年1月和5月分两次进行股权转让,出售了旗下最核心的企业--国能生物发电集团的全部股权。今年年初大龙还将北京的某商业地产进行抵押进行融资。虽然大龙使劲浑身解数,四处融资,但面对如此巨大的窟窿似乎杯水车薪,不继续进行股权出售,将难以为继。于是,“财大气粗”的天津滨海新区和北京国研信息科技抓住时机闪身进入。天津的12亿投资虽然不能彻底解救NEVS,但至少可以给NEVS“购买”更多地时间。但正如NEVS CEO Mattias Bergman 向本人透露的一样,吸引更多的投资方才能帮助NEVS继续走下去,“我们力量比较弱小,依靠自身力量不足以完成庞大的商业计划。我们需要行业、技术以及融资方面不同的合作者,除了天津和北京国研信息科技,很快还会公布更多的恶合作伙伴”。
所以从目前形式来判断,天津滨海新区和北京国研信息科技的介入,虽然从财务和技术方面给了NEVS一些帮助,但仍不足以彻底改变NEVS的命运。更有钱的金主才是NEVS希望看到的。如果其他金主吸引不来,不仅NEVS自身难保,天津的投资包括已打款的4000万美元则存在很大的风险。
其次天津后续投资的不确定性。
从本人了解情况分析,天津滨海新区此次如股NEVS,同此前2013年1月青岛通过地方融资平台青博投资入股NEVS的做法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在目前中国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政策问题正悄然发生着转变。
2014年,中央政府对各省市自治区的财政管理方式进行了彻底的改革,严控地方政府债务水平。2015年5月15日,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央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的意见》,要求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的存量融资需求,不得对在建项目盲目抽贷、压贷、停贷。在中央稳增长成首要目标的背景下,中央对地方财政政策的态度逐渐转向宽松,地方融资平台迎来了大展拳脚的“春天”。
在这个背景下,天津滨海新区对NEVS的融资有政治上的驱动因素,12亿投资计划的后续的投资以及未来双方在天津的合资公司的建立等都可能随着中央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管控的松紧而有所调整,天津对NEVS的投资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青岛的投资教训NEVS似乎没有完全吸取。
再次是未来股权过于复杂,难以形成合力。
根据目前的最新进展,天津滨海新区和北京国研信息科技介入后,NEVS目前将成为NMEH、天津滨海新区、北京国研信息科技、青岛青博投资的四方合资公司。未来寄希望于在天津滨海新区建厂的天津方面的话语权绝对不会拘泥于目前名义上的30%股权。而且,目前名义上占股比22%的青岛政府想继续“发挥更积极的股东作用”,力图恢复“投资100亿、年产40万萨博”的千秋大梦。而大龙和NEVS在过去三年里下了如此的血本后,自然打算继续依托瑞典发挥“总部基地”作用,力图收回投资;再加上后续继续有更大、更多的股东介入,NEVS将不可避免的沦为各方实力派“争权夺利”的战场,因为资本、技术、生产为不同的各方利益相光放所控制,任何一方的变动都可能引发全局性震荡,难以形成合力,未来NEVS的稳定性存疑。
第四,萨博品牌授权前景暗淡
有着60多年历史的萨博品牌,其名称所有权(SAAB)归世界知名“鹰狮”战斗机的生产商萨博防务公司(Saab AB)所有,其Logo图形(鹰头狮身的Griffin logo)所有权归瑞典斯堪尼亚(Scania AB)公司所有。NEVS 2012年6月13购得破产的萨博汽车相关资产时,只取得了萨博名称(Saab四个字母)的使用权,鹰头狮身的Griffin logo已被斯堪尼亚公司收回。正是因为NEVS进入了重组状态,萨博防务公司为保护萨博品牌才收回NEVS萨博品牌名称的使用权。从2010年至今,萨博汽车品牌给人们的印象绝大多数都是负面的,破产保护、破产、出售、再破产、再出售,原来积累几十年的好名声“涡轮增 压”、“贴地飞行”等开始为年轻消费者逐渐淡忘。而人们经常分不清萨博汽车和萨博防务公司的区别,总以为是一家公司,萨博汽车的狗血情景剧多年来对萨博防务公司的品牌形象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萨博防务公司发言人就曾很气愤地向媒体解释“我们是我们,他们是他们,没一毛钱关系!” 面对NEVS这样一个烂摊子 和十分不确定的未来,萨博防务公司应该会很谨慎的处理品牌授权问题,不会为了赚一点点小钱而伤害了多年建立的品牌形象。
有关继续获得“萨博”品牌授权的谈判断断续续持续了八个多月,从目前的萨博防务公司最近“否认与任何人进行过有关品牌的谈判”的表态来看,NEVS继续使用“萨博”品牌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从NEVS未来在天津滨海建立合资公司的计划来看,“未来在天津滨海新区生产的电动车将使用当地自己的品牌”,这也似乎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NEVS管理层对“萨博”品牌使用的期望也降至冰点。
没有“萨博”品牌的支撑,NEVS 未来电动车能在特斯拉、宝马i系列、比亚迪、北汽、众泰、康迪等跨国和本土新能源车高手面前有所作为吗?对此,本人深表怀疑。
或许目前NEVS也想赶赶时髦,以所谓北京国研信息科技的“互联网汽车和无人驾驶汽车技术”的技术积累,试图把业务转向未来的智能汽车。但本人查阅北京国研信息科技的官网显示,公司业务范围主要覆盖信息内容服务、IT服务和投资业务。在诸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数据交换平台咨询项目”、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支出管理信息系统”等电子政务方面有不少成功案例,但在所谓“互联网汽车和无人驾驶汽车”方面未见任何业务或案例,惟一个与车相关的“物联网技术业务项目”是“宁波市公安电动车管理系统项目”,但在项目背景介绍中开篇以“电动车,即电动自行车,以其节能、环保、轻便、价廉的优势进入千家万户”开头,可见北京国研信息科技在“互联网汽车和无人驾驶汽车技术”方面积累似乎不多,不知NEVS对于北京国研在未来汽车技术优势的判断从何而来。以这样的技术积累却打造NEVS未来的互联网汽车, 估计谷歌汽车、苹果汽车、阿里汽车、凯翼汽车、乐视汽车和易奇汽车等都会笑出声的。
话说上文中Alfred回到家,满怀欢喜的按照小广告上的电话打过去,飘到耳边的是“欢迎拨打XX夜总会热线……”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