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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油耗标准实施纠结 应改变多头管理

2014年04月10日13:53   轮语汇  作者:董扬   我有话说

  在汽车行业,新的排放、油耗标准的实施,总是一件非常纠结的事:

  首先,是新的更严的标准总是不断地被提出,并被强制实施。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汽车工业相对落后,我们要想建成汽车大国、汽车强国,我们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我们需要追赶。为此,政府有专门负责的环保部、国际标准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应该说,这些部门在制定、实施新标准方面是很努力的,也很有成效。只是很多时候存在不顾现实条件的现象,对实施新标准要耗费多少社会成本,也不大在乎。另外,还有一些大城市,为了各自的原因,要提前强制实施新标准。如北京为了奥运会,上海为了世博会,广州为了亚运会。

  其次,是我们往往不具备实施新标准的条件。主要原因是我国经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在发达国家,汽车排放、油耗标准的发展,是社会经济、技术进步的结果,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而我们条件往往不具备,汽车生产企业技术准备不足,燃油、检测条件、先进零部件的供应也往往存在问题,很有些拔苗助长的感觉。况且我们在追赶过程中,人家新旧标准间隔8-10年,我们缩短为3-5年,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第三,于是乎我们在实施新标准时,都会有相当长的“过渡”阶段。什么叫“过渡”?就是在条件不具备情况下的妥协。检测设备不齐,就有些项目测试,有些项目暂时不测试;油品达不到标准,就在审查时用“标准油”,平时用普通油,当然实际效果要大打折扣;先进的零部件系统供不上,就新旧并存,采用一些重复性、一致性不太好的技术方案。

  第四,我国现行的多头管理体制也不利于新标准的科学实施。如前所述,我国的情况是“条件不具备也要上”,那么多方协调就极端重要。一项新标准实施,机、车、油、管、供都要具备,条件不具备时需要抑长补短,尽快达到条件,减少“过渡”。但由于多头管理,于是各管一段,各执一端,只强调一面,不考虑全面。比如,我们现在实施国三、国四排放标准,一直没有合格的燃油,环保部只管督促汽车生产企业实施新标准,却管不了燃油生产部门。另外,多头管理还造成技术开发和管理成本大大增加。一种新车型上市,要分别经过工信部、质检总局、环保部、交通部主管的检测才行。这种技术资源的浪费和成本的提高,在我们原本就相对落后的条件下,对于我们的技术发展,起到了很大的阻碍作用。

  第五,汽车生产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这里并不是说汽车生产企业故意不努力开发新产品,开拓先进零部件的生产和供应,而是说存在“法不责众”思想,期冀在“大限到来”之时,由于总体条件不具备,政府主管部门会允许“过渡”。结果是,在新标准制定和准备实施时,汽车企业不说实话,不讲可能做不到,甚至吹自己做的到,而在真正实施时,又寄希望于“过渡”。这实在是一种恶性循环。

  以上种种,就是我所说的“纠结”。

  当然,这时我们前进中的问题,尽管有这么多问题,我国汽车工业仍然快速发展。但我真心希望:

  一是政府有关部门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多头管理现象。

  二是新标准的制定实施,多考虑中国现状。对明显不足的条件,加大投入创造条件,在条件基本具备时再实施新标准。

  三是要考虑实施新标准的社会总成本,节约我们有限的资源财力物力。

  四是汽车生产企业,在新标准制定时“不讨好”,在新标准实施时“不耍赖”。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油耗 管理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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