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首 页 | 新闻 | 邮件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导航

车行天下首页 > 车友中心 > 正文



买车
看车
二手车
维修保养
聊车侃车




汽车搜索
找需要的车、新闻、文章
关键词
热门搜索:
豪华轿车 普通轿车 跑车
越野车 厢式车 其它车型


在线工具

新车报价查询
汽车对比功能
购车费用计算
保险费用计算
虚拟贷款购车
汽车维权热线
完全车事问答
车事通讯大全




汽车论坛

汽车时代论坛
汽车群英会论坛



主编信箱



通行证--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7月25日 20:21

通 行 证

  第一条    办理冷藏车、罐车系列货运通行证的手续
  第二条    办理重点工程施工车专线货运通行证的手续
  第三条    办理搬家通行证的手续
  第四条    办理超高、超宽、超长通行证的手续
  第五条    办理其他货车通行证的手续
  第六条    办理专线客运通行证的手续
  第七条    办理班车通行证的手续
  第八条    办理外埠客运通行证的手续
  第九条    办理长期进京证的手续
  第十条    办理临时进京证的手续
  第十一条 办理移动证的手续
  第十二条 本市车辆办理旅游通行证的手续
  第十三条 外埠旅游车辆办理旅游通行证的手续
  第十四条 办理各类通行证的时限和收费规定

 

第一条 办理冷藏车、罐车系列货运通行证的手续    返回

办理冷藏车、罐车系列货运通行证的,应先交验尾气合格证和运营证。

  1. 属冷藏车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 市商委、经委系统的,持商委、经委所属局级介绍信及行驶证复印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办理;
    2. 农口系统的,由市政府农林办统一办理;
    3. 其他单位的,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办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按申办单位该类车总数的一定比例发放)。
  1. 属水泥罐(泵)车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 建委系统的,由市建委统一办理;
    2. 部委系统的,持局级以上介绍信、准予施工批复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办理;
    3. 其他单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应在集中浇铸期内),持市建委批复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准予施工批复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办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按申办单位该类车总数的一定比例发放)。
  1. 属油罐车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2. 1、市级单位的,由市石油公司统一办理;

    2、专业运输单位的,持公司一级的介绍信、行驶证复印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办理;

    3、其它单位的,持单位介绍信(部队应持师级以上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供油单位合同书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办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按申办单位该类车总数的一定比例发放)。

  3. 属喷药罐车的,应凭市园林局的介绍信、行车执照复印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办理。

第二条 办理重点工程施工车专线货运通行证的手续   返回

办理重点工程施工车专线货运通行证的,应持单位介绍信(注明行车路线、施工期限)、开工证明复印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审批,办理时应交验尾气合格证和运营证。

第三条 办理搬家(货运)通行证的手续   返回

办理搬家(货运)通行证的,应交验尾气合格证和运营证后,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搬家公司的,持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行驶证复印件,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申办搬家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按申办单位该类车总数的一定比例发放)。

(二)个人搬家临时借用车辆的,持搬家人单位介绍信、准迁证明,可办理通行证(1-3天)。

第四条 办理超高、超宽、超长(货运)通行证的手续    返回

办理有效期为七天以内的超高、超宽、超长(货运)通行证的,应持单位介绍信(注明起止地点、行车路线和货物的高、宽、长度),到起运点的交通支(大)队交通科办理,办理时应交验尾气合格证和运营证。

第五条 办理其他货车通行证的手续    返回

办理其他货车通行证(一般货运通行证及菜蛋、奶、绿化、维修、邮政专用通行证)的,应持五委办(商委、经委、建委、农办、市管委)或局级以上介绍信,提前3天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审批办理,办理时应交验尾气合格证和运营证。

第六条 办理专线客运通行证的手续    返回

办理专线客运通行证的,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禁行区域内单位申请办理客车专线证的,持单位介绍信、行驶证,到所在地交通支(大队)办证窗口审批办理(跨区的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办理)。

(二)申请办理长安街、府右街、南北池子、南北长街、台基厂大街、“八王坟—新兴桥” 的客车专线证的,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办理,其他专线证到所在地交通支(大队)的办证窗口办理。

第七条 办理班车通行证的手续    返回

单位8座以上客车申请班车通行证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单位介绍信、行驶证到所在地交通支(大队)交通科领取《班车审批表》按规定填写;

(二)到沿途停车站点所属交通支(大)队审批;

(三)回起始点所在地交通支(大队)交通科领取班车证;

第八条 办理外埠客运通行证的手续   返回

办理外埠客运通行证的,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办理,并可凭尾气合格证和旧通行证,换办下一季度外埠客运通行证(车辆更新、过户的,凭北京市交通局客运处介绍信、客运证、尾气合格证和当地政府介绍信办理)。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

  1. 符合要求的当地政府介绍信;
  2. 车主本人的当地工商营业执照;
  3. 机动车行驶证和司机驾驶证;
  4. 经当地运营部门审批的路线审批表;
  5. 车辆、司售人员和乘客意外险的“三险”保险单;
  6. 北京市交通局客运处核发的客运证。

第九条 办理长期进京证的手续   返回

办理长期进京证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 到指定的检测场检测尾气;
  2. 持符合要求的当地政府介绍信,到寄宿所在地的交通支(大)队宣传科登记备案;
  3. 凭备案证明、尾气检测合格证、停车泊位证明、第三者责任保险、行驶证、驾驶证,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办理长期进京证(30天以上),并按季度换办。

第十条 办理临时进京证的手续 返回

办理临时进京证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 在各进京路口检测尾气;
  2. 持符合要求的当地政府介绍信、机动车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到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管界分队办证处办理临时进京证(3-5天);
  3. 需续办的,凭进京介绍信、到期的临时进京证、符合要求的尾气合格证、行驶证、驾驶证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办证窗口办理续办手续。

第十一条 办理移动证的手续 返回

办理移动证的,应持单位介绍信或街道办事处证明、购车发票和《停车泊位证明》,到所在地交通支(大队)交通科办理移动证(1-7天)。

第十二条 本市车辆办理旅游通行证的手续  返回

本市车辆办理旅游通行证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开具单位介绍信,写明单位领导、安全检查员和司机姓名,以及车型、车号、单位电话;

(二)到所在地区、乡镇安委会检验车辆;

(三)经检验合格后,到所在区(县)交通支(大)队宣传科加盖机动车管理专用章;

(四)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宣传处领取旅游通行证。

第十三条 外埠旅游车辆办理旅游通行证的手续  返回

外埠旅游车辆办理旅游通行证的,应在各区县交通支(大)队交界分队办证处办理进京通行证时,在进京通行证上加盖“游”字印章。

第十四条 办理各类通行证的时限和收费规定 返回

办理各类通行证,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一律当场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须经审批办理的,三日内给予答复。


所属专题:用车手册
汽车论坛】【汽车聊天】【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C)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