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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电子眼监控非机动车违法 最高罚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2日 07:41  新华网

  北京市交管部门宣布,1日起北京将组建专门整治小组,采用电视监控设备,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整顿。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闯灯越线、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载物、非法安装动力装置,将面临最高50元的罚款。

  近一段时间以来,北京非机动车辆违法现象突出,特别是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违法载人载物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近日连续发生多起非机动车因为逆行或闯红灯,与行人或机动车相撞的事故。

  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北京将在主要大街、重要道路及郊区的国市道部署警力,结合重点管理大街和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特点,以及违法行为集中时间分布规律,严查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交管部门还将组建专项整治小组,对非机动车出现违法行为,逢违必纠。此外,交管部门指挥中心将利用电视监控设备,及时发现路面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小组前往查处。

  记者了解到,对于非机动车停止信号超越停车线、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载物、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等情况,交警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处罚,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条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编辑:刘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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