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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警处理事故分等级 资格不够处理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2日 08:48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刘俊锋)“没有事故处理资格的民警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以及资格不够的民警越级处理交通事故,将被视为无效办案。”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员表示,我省2000余名交警取得了事故处理等级资格,总队正统一印制资格证胸牌,明年起交警处理等级事故时将佩挂胸牌。

  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还要分级别

  昨日,交警总队事故处政治协理员尚平说,交通事故涉及的专业知识面广,包括公路、车辆、力学、法医等,不是每位民警都掌握这些知识,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目前,所有路面执勤交警均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处理适用于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资格管理,总队推出四条便民硬措施:

  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的民警,只能处理除造成人员死亡以外的道路交通事故;具有中级或者高级资格的民警,可以处理所有适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具有相应事故处理资格的民警配备到位后,严禁无事故处理资格的民警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严禁资格不够的民警越级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照片、职务、资格及证书编号等内容,统一在事故处理大厅或办案场所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每年考评 不过关的调离

(编辑:李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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